管理要求:前处理、电泳、打磨、喷漆、清洗、烘干等相关工序作业人按重点岗位人员由企业进行危险化学品作业培训后方可上岗。现场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内容应包括油漆、稀料、涂料、前处理用料等化学物质的名称、特性、数量及控制要求,泄漏、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相关的现场处置方案主要内容,并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现场保存相关危化品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作业环境和设备要求
生产线从上线开始,经过前处理、电泳、打磨、清洗擦净、喷漆、烘干、冷却等各道工序;各工序之间的转运部位应设置防护栏和警示标识,禁止人员进入;使用提升机的区域,周边应有护栏。
生产线所在区域禁止烟火,进入人员交出火种、打火机等。
生产线所在区域内,房体和设备应可靠接地,设置专用的静电接地体,其接地电阻值应小于100 欧;所有金属制件,包括所有导电部件、排气管、送排风管道和输送可燃液体的管道、喷漆设备、被喷涂的工件、供漆容器及输漆管路等,均应具有可靠的电气接地;管道法兰连接处应有金属跨接线。
前处理、电泳作业区域应封闭,人员不得进入;作业环境和设备应符合前处理相关的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
喷漆区域爆炸性气体环境划为1区危险区域;通向露天的门、窗以外,水平距离3m,垂直距离1m以内的空间区域划为2区;各区域使用的电气线路和设备应分别符合爆炸危险场所1区或2区的防爆等级;喷漆区域内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
打磨-擦净-喷漆-照光等工序的作业现场,周边设置玻璃墙封闭;采用通过玻璃等透明材料的隔板照明,采用固定式灯具作光源;用隔板将装设灯具的区域与作业区隔开,其安装缝隙应采取可靠的密封措施;玻璃隔板的材料是难燃的和不易破损的;隔板上的沉积物厚度不许影响规定的照度。
打磨-擦净-喷漆-照光等工序的作业现场,配置风动工具,不得使用电动工具。
打磨-擦净-喷漆-照光等工序的作业现场内,在人工作业区域与机器人作业区域之间,设置光电保护防护装置,有人员经过时,机器人立即停止工作。
打磨-擦净-喷漆-照光等工序的作业现场,玻璃隔断外部设置每个工位的紧急停止开关。
喷漆、静电喷漆、打磨、清洗的通风和除尘装置、机器人及其他设备工具,应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
烘干室燃烧装置的燃料供给系统,应设置紧急切断阀;使用天然气、液化气燃烧加热的设备,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的报警浓度及连锁浓度,应设定在可燃气体爆炸下限的50%以内;烘干室其他设备设施应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各道工序各类输送设备的要求,应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当打磨-擦净-喷漆-照光等工序的作业现场内操作和维修工作位置在室内地坪2 m以上时,应配置供站立的平台和扶梯,以及防坠落的栏杆、安全网、防护板。
作业活动
1喷漆、静电喷漆、打磨作业的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工作服、鞋、手套,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打磨-擦净-喷漆-照光等工序的作业现场人员佩戴耳塞。
前处理、电泳、喷漆、静电喷涂、高压清洗、烘干等各工序作业活动,应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各生产部位及排气管内残留物沉积过度,应停止作业;各类可燃残留物应及时清理,妥善处理。盛装油漆、稀料、涂料和前处理原料的容器在净化处理前,不应更换原安全标签。废料及容器应统一回收,妥善处理,其中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检查(测)及维修
每年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对作业场所有毒有害物质浓度检测1次,发现超标应加强通风或采取相应措施。
生产线所在区域应每年至少进行1次通风系统效能技术测定和电气安全技术测定。可燃气体泄漏报警仪每年检验1次,现场张贴或悬挂检验合格标志。
防毒面具的活性碳盒每月更换1次。
现场防爆电气、设备防爆装置、设备和管道的接地装置等应由设备管理人员或检修人员定期进行检查;定期对排风装置及其管道进行维护,并更换过滤棉;定期清理排风装置、吊具上的积漆。
维修并需动火时,应彻底清除室内和排风管道内的可燃残留物,并配置足够的灭火器材,办理动火作业手续。
应急处理
发生油漆、稀料泄漏,可燃气体超标等情况时,应立即停止喷漆作业,并采取堵漏、通风等措施,但不得开启非防爆排风装置,不得使用手机和其他产生火花、静电的设备。
发生电气打火等现场时,应立即关闭总开关,并立即报电工修理;修理时室内应保持通风。
发生火险时,应立即使用灭火器灭火,或使用沙子扑灭;不能立即控制时,应立即打119报警。
编制生产线现场处置方案;内容应包括排放系统故障、可燃气体浓度超标、火灾、爆炸等处置措施,发生故障、浓度超标、起火、爆炸等紧急情况时立即启动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