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估主要作用
1、市场发展的需要
我国人世承诺下的保险市场已经在2004年12月l1日全面开放,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使得国内保险业与国际规则和国际惯例接轨的工作必须加快,而我国公估机构和才均滞后于市场的要求,无论是机构和人员的数量还是技术水平、公估机构的管理水平等都还跟不上市场发展的需要。
2、保险业发展的需要
保险展业、保险核保和保险理赔是保险行业发展的三个重要环节,保险公估业又与这三大重要环节紧紧相扣,它们之间不是割裂的,而是紧密联系、密切合作。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作为合同双方当事人对赔付结果在很大程度上存在分歧。
但彼时的保险业市场发展,更加重视业务的扩展,而非保险服务的完善与提升,因此,保险代理人制度与保险经纪人制度发展相对较快,保险公估人制度发展较为缓慢。尽管1990年,新中国家现代公估人——保险理赔公估技术服务中心才在内蒙古自治区正式成立,为国内保险公估人的发展起到示范效应。但在此后,全国仅有零星地区设立保险公估组织机构;直到2000年12月,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才在广州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