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领事盖章协议
领事盖章,是指根据进口国要求,申请单位将本企业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的有关文件或单据(证)经贸促会证明/盖章后还需递交该国驻华领事进行盖章的活动。
领事盖章既是外交领事职能又是国际贸易惯例,是一项时间紧、环节多、政策性都较强的业务工作。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领事盖章业务量逐年递增。欢迎广大外贸公司,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随时前来垂询和办-理。
领事盖章的办-理程序
申请与审核
我国出口企业在出口贸易业务中,根据进口国的规定或进口商的要求,需要对涉外商业单据文件办-理领事盖章时,出口企业可以委托贸促会代为办-理。
委托代理时,申请单位应填写《领事盖章申办表》,提交需要办-理领事盖章的单据文件。单据文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领事的规定要求(语言、份数、相关单据文件);
——单据文件必须合法有效、真实可靠、正确无误;
——单据文件应当是正式制作的,根据需要可以是正本、副本、甚至是复印件(如报关单),但不能为手写。
——单据文件卷面整洁,文字、签字应当清晰;印章不清、模糊,盖倒、重复盖两个章的单据文件不受理。
贸促会签证机构经审查,认为材料齐备、符合条件的,可以接受代理申请。
领事盖章的作用:
(一)、通过领事盖章证明出口商所提交的单据文件上的印章及签字真实。
(二)、通过领事盖章,可以使被盖章的单据文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发生法律效力,并被进口国有关机构(如贸易主管部门、海关、银行等)所承认和接受。
(三)、通过领事盖章可以使进口国的驻华领事对我国与其贸易进行统计和审查,特别是就进口国实行特殊贸易政策的货物实施审查并加以控制(如禁止或限制进口、反倾销等)。而且通过领事盖章可以防止商人的伪造诈骗、弄虚作假和逃税行为。
(四)、由于领事盖章费用较高,因而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非关税性贸易壁垒,也可以达到变相限制进口的目的。同时,通过领事盖章收取盖章费用,也可以增加领事的收入。
领事盖章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
(1)通过领事盖章证明出口商所提交的单据文件上的印章及签字真实,从而向境外机构起一种证明和介绍作用,不致因进口国有关机构怀疑单据文件的真实性而影响该单据文件在境外的使用效力。
(2)通过领事盖章,可以使被盖章的单据文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发生法律效力,并被进口国有关机构(如贸易主管部门、海关、银行等)所承认和接受,确保出口贸易各项程序(如报盘、申请进口许可、出口结汇)的顺利进行。
但是,由于领事盖章并没有确认和证实单据文件上记载的内容是否真实,所以进口国相关机构仍然可以对单据文件的内容进行审查,以确认能否被进口国所接受。如果经进口国审核,单据文件内容不真实,尽管该单据文件经过领事盖章,仍可能被拒绝接受。
(3)通过领事盖章可以使进口国的驻华领事对我国与其贸易进行统计和审查,特别是就进口国实行特殊贸易政策的货物实施审查并加以控制(如禁止或限制进口、反倾销等)。而且通过领事盖章可以防止商人的伪造诈骗、弄虚作假和逃税行为。
(4)由于领事盖章费用较高,因而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非关税性贸易壁垒,也可以达到变相限制进口的目的。同时,通过领事盖章收取盖章费用,也可以增加领事的收入。
伊拉克领事盖章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