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5年贵州省工程建设 标准宣贯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人事司《关于印发2015年度工程建设标准培训计划的通知》(建标实函〔2015〕8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我省2015年工程建设标准宣贯培训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标准规范宣贯培训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5年度工程建设标准培训计划,结合我省实际开展(见附件)。
二、授课师资与培训教材。为确保培训质量,邀请有关标准的主要编制人员进行授课,培训资料为标准正式文本和授课专家编写的培训讲义。
三、培训费用。按照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确定收费标准。
四、工程建设标准宣贯培训由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负责,具体工作由贵州省工程建设标准化与建筑节能协会承担。请贵州省工程建设标准化与建筑节能协会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培训质量。每次培训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将培训情况报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五、具体工程建设标准宣贯培训的通知,挂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gzjs.gov.cn)节能科标页面,有关单位和工程技术人员登录查阅,选择参加培训。
附件:贵州省2015年工程建设标准宣贯培训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