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促会如何办理中国-巴基斯坦产地证?办理贸促会出具的中巴产地证的流程,如何办理中巴产地证FTA,贸促会中巴产地证办理需要商品备案吗?欢迎您咨询 WX手机同号
自2021年11月10日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关于修订<自由贸易协定>的议定书》和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申请人可以向中国贸促会及其地方机构申!请签发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随附上述证书的出口货物依照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协定相关规定在巴基斯坦享受优惠关税待遇。企业可以通过《协议书》相关内容向海关总署或者贸促会原产地证系统申请签发《中国-巴基斯坦贸易区原产地证》 简称FTA。
申请中巴产地证注意事项:
(一)原产地证书必须依据附件所列格式用A4纸印制,所用文字为英语;
(二)原产地证书应由一份正本及二份副本组成;
(三)每份原产地证书应注明由签证单位给出的唯一编号。
(四)出口人应向进口人提供原产地证书正本,以便呈交给进口海关。副本由出口方签证机构留存。第二副本由出口人留存。
中巴原产地证标准:
1、符合原产地规则规定,在出口成员方内完全获得的产品;
2、为实施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的规定,使用非原产于中国、巴基斯坦或者无法确定原产地的原材料生产和加工产品时,所用这种原材料的总价值不超过由此生产或者获得的产品的离岸价格的40%,且后生产工序在该出口成员方境内完成;
3、符合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规则五的产品,且该产品在一成员方被用于生产可享受另一成员方优惠待遇的终产品时,如在终产品中原产于中国、巴基斯坦成分总计不少于终产品的40%,则该产品应当视为原产于对终产品进行生产或加工的成员方;或者
4、符合原产地规则产品特定原产地标准的产品,应当视为在一成员方进行了充分加工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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