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证、认证环节:指一国的公证机构或相应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本国法律规章对民事或商事法律行为,法律事实的文书进行书面证明的行为。
(二)、外交部认证环节:指文书出具国外交部对该公证机构或相应机构出具的文书上的签名或印章的真实性进行确认。其目的是使一国文书易于在文书使用国驻外国的外交、领事机构办-理领事认证,并且在一定程度上行使把关职能,维护一国文书的权威性。
(三)、领事认证环节:指公证文书使用国驻外国的外交领事机构,对文书上文书出具国一个签名或者印章真实性的确认和证明。这是文书发生域外法律效力的关键环节。
领事认证的整个程序要经过中国贸促会或公证处、外交部及使、领馆认证三个认证过程,所需时间、要求和费用按照各个使、领馆的要求各不相同,因此,企业应尽快办-理,以避免延误而造成损失。
领事认证的申办手续一般是企业提交的商业单据和文件经贸促会或其它公证机构认证后再由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处认证,再送相应的驻华使(领)馆认证。
申请代理领事认证注意事项:
1、要提供清洁合格的认证文件,避免用不清洁或破损的文件,避免使用过期的原产地证,出具的CI要正规,CI纸太薄的要粘贴一张白纸。
2、认证文件须有公司章和贸促会认证章(及签名),避免印章漏盖、反盖或多盖以及印章不清,文件附页应粘连在正页上.并在交接处加盖贸促会骑缝章。
3、由商检局出具的文件上不能再加盖贸促会认证章,否则将视为无效。
4、要详填"代理申请领事认证申请表"、中各栏目(有固定格式,与我索取),尤其是"申请单位、地址、邮编、TE、传真及经办人"、"使用国别"、"送往国别"、"送往使馆"及"文件名称、份数及编号"也需填写清楚。文件份数控页计算,如需认证产地证一正二付,应写3份。"返回时间"可署具体日期或"尽快"字样。一个单位申请送办二个以上使馆,每个使馆写一张申请表。
5、产地证中第l栏与第11栏的公司名称必须相符,CI上公司名称与所盖公司也需相符。
6、产地证中第6-10栏的内容如有错不能更改、只能重新制单。
7、CI的单价、数量与总金额的计算不能有错。
8、产地证签发日期不能早于CI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