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木制品商检手续及所需文件
根据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的相关规定,大部分的木制品,特别是木制家具出口,首先必须办理出口的商检手续, 以申请由商检局签发的商检通关单, 才能在木制品出口的时候, 在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另外木制品出口到澳大利亚及新西兰等一些国家, 还需要办理熏蒸手续,以取得熏蒸证书,以便在目的港顺利清关。向商检局申请办理木制品商检通关单,木制品熏蒸证明时,必须提交下列文件:
1. 企业检验检疫结果单
2. 出口企业合同
3. 出口商业发票
4. 装箱单
5. 出境木制品厂检记录单
6. 出境货物报验单
办理商检手续时必须注意的事项是报验的品种、 数量不能少于实际出口的品种、 数量。目前相当多的企业出现出货前客户临时增加某一品种的数量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应及时办理增加部分的报验,不能抱侥幸过关的心理, 以免影响整批货的通关出口。 另一个需要注意的事项是由于商检报验所需时间的不确定性, 应适当提前一、 二天办理商检报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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