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米尼加领馆加签验资报告|商标注册证书
我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应如何办-理领事加签?
答:我国内地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送国外使用前,一般应先由加签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外国驻华领馆领区内省级外事办公室办-理领事加签,再由文书使用国驻华领馆或领馆办-理领事加签。
我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只办-理外国驻华领馆的领事加签可以吗?
答:不可以。因为外国驻华领馆不掌握我国国内公证/书或其他文书出证机构的签字或印章备案,难以核实文书真伪,所以要求文书必须先经加签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办加签,而后外国驻华领馆再确认加签处或地方外办的印章、签字属实。
问: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领事加签?
答:在进出口贸易过程中,应信用证和进口商的要求或根据进口国的法律和习惯,需要办-理领事加签。
问:何时办-理领事加签为宜?
答:领事加签的整个程序要经过我国公正、加签机*关或某些特殊机*关的加签、我国外交机构的加签及使、领馆加签三个加签过程,所需时间、要求和费用按照各个使、领馆的要求各不相同,企业应尽快办-理,以避免延误而造成损失。
问:哪些文件和单证可以办-理领事加签?
答: A:各类涉外商业单证,如:原产地证、商业INV、 提单、检验证明、船证明等;
B:与涉外商事活动相关的各类文件,如:合同、报关单、授权书、营业执照、资信证明、投标文件等。
问:什么机构可以代理领事加签业务?
答:我司利用自身的网络和专业优势,且长期的工作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以出签迅速、便捷的工作风格为出口企业提供了良好的服务,赢得广大出口企业的信赖和欢迎。
多米尼加领馆加签验资报告|商标注册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