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领事签章
为什么要办-理领事签章? 领事签章的目的是向使用文书的外国机构证实文书的真实性,避免因其怀疑文书上签字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使用。比如说,国内公证处出具出生公证/书,当事人如果不办领事签章直接拿到A国使用,A国主管当局无法核实这份文书的真伪,因此将拒绝接受,A国当局会要求当事人将文书经过A驻华使(领)馆确认。而A国驻华使(领)馆也没有中国内公证处签字或印章备案,难以核实文书本身的真伪,因此又会要求文书先经中国官/方机构签章,证明有关文书中出证单位的印章及官员签字属实,然后A国驻华使(领)馆再确认中国官/方机构的印章、签字属实。此后A国主管当局才会接受此文书。
为什么要办-理领事签章?
在国际贸易实践中,许多国家和地区出于保护本国市场的需要,纷纷制定了严格的贸易保护政策,要求我国出口企业所提供的涉外商业单据和文件,需经该国驻华领事签章,才能在进口国办-理通关结汇手续。领事签章不仅仅是一种惯例,而且在不少国家是以法律的形式加以规定的。经过签章的单据和文件具有域外使用的法律效力,为使用国有关当局所承认。
土耳其做出口商登记表(Export Registry Form) 签章:
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的复印件。
产地证和INV必须一起签章的国家:
阿联酋、伊朗、卡塔尔、黎巴嫩、约旦、叙利亚。
特别注意事项:
近期,以下国家领事签章,需先通过电话或QQ咨询并进行预先审核,经确认无误后,再提交材料:伊朗、印度、印度尼西亚、哥伦比亚、卡塔尔、科威特、约旦、黎巴嫩、利比亚、叙利亚、巴基斯坦、玻利维亚、俄罗斯
凡因未经预审,导签章文件不合格、退件、补件、延期等后果,申办企业自行承担。
同一货物的票据一正三副,是否都需要签章?
同一货物的票据的副本是否需要办-理领事签章,是由文书使用国决定的。如文书使用国要求对有关票据的副本办-理领事签章,则应按对方的要求办-理。在办-理领事签章前,有关票据的副本上也应加盖出证机*关的印章。
柬埔寨领事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