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俄罗斯驻上海总领馆出台了一项新的规定:凡是已经过俄方公司盖章的合同或协议类文件,使馆不再受理相关认证申请。对此,俄领馆给出的理由是,文件已经经过俄方确认,没有再做领事认证的必要。请广大企业在送办文件时务必注意。
俄罗斯上海领馆认证要求如下:
1、领馆对认证文件的俄文翻译要求比较高,存在退件的可能,建议企业只做英文件,只可送上海领馆办-理。
2、授权书须有签字、盖章及签署日期,签字只可法人签,并注明签字人的职务。
3、商业Invoice、价格单、报关单、外销合同、供货商证明等部分文件领馆不予认证。
4、文件日期不能与当前日期相差太久(三个月内为宜)。
5、国外证/书(包括TUV、SGS、DNV等)领馆不予认证,任何形式都不可认证。
改革开放前,我企业和公民出国很少,办-理领事认证业务也极有限。随着我改革开放的发展和“走出去”战略的实施,我企业和公民不断走出国门,赴境外进行经贸、文化、科技交流活动或在国外学习、生活。当您出国时,除了要办-理护*照和签证,有时还需要根据有关guojia的要求办-理相关涉外公证文书的领事认证。领事认证看似陌生,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却会经常遇到。比如说,当您到国外工作时,常常需要向对方guojia的有关部门提供出生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证、婚姻状况公证等涉外公证/书;当您把子女送到国外学习、进修时,时常会办-理亲shu关系公证、家庭收入证明公证或学历公证、学位公证等涉外公证/书;当您的企业要在境外开展经贸活动,常需根据对方guojia的要求,提供合同公证、法人授权书公证、招投标公证、商业票据等经济类涉外公证/书和证明;还有,国外的合作伙伴向您提供国外有关部门出具的文书时,为确保您的合法权益,需由我驻外使领馆对国外出具的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确认,等等。这时,领事认证就会来到您身边,帮您解决一系列问题,使您顺利地出国和在国外正常学习、生活与工作,更好地开展好各项经贸活动。
随着中国对外经贸往来的日益频繁,越来越多的企业向国外出口商品,开展经贸合作,其中,衍生大量的票据、证明等文书往来,中国与国外文书真实性的采信与法律效力问题成为一个重要课题。领事认证作为guojia之间的文书推介活动,可通过对有关公证文书和商业文书环环相扣的确认,有效避免文书接受国因怀疑签字或印鉴的真实性而拒绝接受文书。可以说领事认证是企业出口必不可少的“通行证”。要想获得这个“通行证”,除了要办-理外交部领事司的认证手续外,同时还要办-理外国驻华使馆的认证手续。有了领事认证这个“通行证”,企业的文书才能与使用国当地的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才能在使用国被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