厄瓜多尔领事馆加签招标合同
改革开放前,我企业和公民出国很少,办-理领事认证业务也极有限。随着我改革开放的发展和“走出去”战略的实施,我企业和公民不断走出国门,赴境外进行经贸、文化、科技交流活动或在国外学习、生活。当您出国时,除了要办-理护*照和签证,有时还需要根据有关国家的要求办-理相关涉外公证文书的领事认证。领事认证看似陌生,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却会经常遇到。比如说,当您到国外工作时,常常需要向对方国家的有关部门提供出生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证、婚姻状况公证等涉外公证/书;当您把子女送到国外学习、进修时,时常会办-理亲属关系公证、家庭收入证明公证或学历公证、学位公证等涉外公证/书;当您的企业要在境外开展经贸活动,常需根据对方国家的要求,提供合同公证、法人授权书公证、招投标公证、商业票据等经济类涉外公证/书和证明;还有,国外的合作伙伴向您提供国外有关部门出具的文书时,为确保您的合法权益,需由我驻外使领馆对国外出具的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确认,等等。这时,领事认证就会来到您身边,帮您解决一系列问题,使您顺利地出国和在国外正常学习、生活与工作,更好地开展好各项经贸活动。
概况:
在进出口贸易过程中,进口商根据本国的法律或习惯,常常要求出口商将出口货物所涉及的单证拿到本国驻出口国的使领馆办-理认证,然后才能到相关结汇银行进行交单结汇,这一认证过程就是人们常说的领事认证。
是否可以只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而不办-理外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
绝大多数国家的主管机构,如内政、民政、劳动或司法等部门,只接受经自己国家的外交或领事机构认证的外国文书。如涉外文书只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而不办-理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会导致被文书使用国拒绝接受。因此,通常情况下,送国外使用的涉外文书需办-理双认证。只有在当事人明确了解文书使用国只要求对涉外文书办-理单认证的情况下,才可只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不办-理外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
随着中国对外经贸往来的日益频繁,越来越多的企业向国外出口商品,开展经贸合作,其中,衍生大量的票据、证明等文书往来,中国与国外文书真实性的采信与法律效力问题成为一个重要课题。领事认证作为国家之间的文书推介活动,可通过对有关公证文书和商业文书环环相扣的确认,有效避免文书接受国因怀疑签字或印鉴的真实性而拒绝接受文书。可以说领事认证是企业出口必不可少的“通行证”。要想获得这个“通行证”,除了要办-理外交部领事司的认证手续外,同时还要办-理外国驻华使馆的认证手续。有了领事认证这个“通行证”,企业的文书才能与使用国当地的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才能在使用国被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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