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限的个人责任 - 独资公司(例如,如果公司债务为RM10万,独资经营者本身要支付RM10万)
2)共同或单独承担责任 - 合伙公司(例如,如果公司债务为RM10万,所有合伙人需共同承担债务)
3)需缴纳较高的税务,例如公司收入多于RM20万
4)无法进行股权融资和较少的融资选择
5)较低的商业信誉(独资经营者/合伙人的离职可导致的公司解散)
1)无限的个人责任 - 独资公司(例如,如果公司债务为RM10万,独资经营者本身要支付RM10万)
2)共同或单独承担责任 - 合伙公司(例如,如果公司债务为RM10万,所有合伙人需共同承担债务)
3)需缴纳较高的税务,例如公司收入多于RM20万
4)无法进行股权融资和较少的融资选择
5)较低的商业信誉(独资经营者/合伙人的离职可导致的公司解散)
北京登尼特隶属于香港登尼特集团,是集团块块发展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于2004年在北京设立,经过10余年的发展,北京登尼特已经从最初的分公司模式,发展成由,北京登尼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与北京登尼特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两家专业公司组成的顾问机构。作为集团的一分子,秉承集团为企业建立一个无国界、跨行业、一站式、个性化的服务模式,为实现城际联营、产业融合而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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