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市施工企业进京备案高质量发展的全新构想
外省市施工企业进京备案高质量发展的全新构想,加速推动信息领域,为外省建筑企业发展提供一片沃土。外省企业进京施工备案,合同备案,人员备案,设计资质备案,监理企业备案,办理。
1.在网上下载《外省市施工企业进京备案登记表》;2.建筑市场及劳务管理政策法规宣讲记录;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者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中企业名称等信息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信息相一致。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申报资料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人章。7.企业在京经营场所的证明(租期一年以上的租房协议书或房屋产权证明);8.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复印件,在京负责人的身份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社会保险证明;9.办理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的,还需提交以下材料:《外地来京建设工程企业注册执业人员在京执业备案申请表》(一式一份)及相应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通过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门户网站上传报送);注册建造师有效的身份证、注册执业证书及执业印章、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同时提交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社会保险证明应为近一个月出具的该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上述材料中提交复印件的,均需加盖企业章并交验原件(身份证不需提供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所有申报材料应填写规范,盖章或印鉴齐全,字迹清晰,复印件、企业章应清晰可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