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所得税政策梳理:
1.《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 号)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
申报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企业开发销售的主要软件产品或技术服务列表;
3. 主营业务为软件产品开发的企业,提供至少1个主要产品的软件著作权或专利权等自主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的软件产品测试报告。主营业务仅为技术服务的企业提供核心技术说明;
4. 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研究开发人员及其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以及汇算清缴年度后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5.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以及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研究开发费用、境内研究开发费用等情况说明;
6. 与主要客户签订的一至两份代表性的软件产品销售合同或技术服务合同复印件及相关发票复印件;
7. 企业开发环境相关证明材料;
8.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承诺书》,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汇算清缴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等予以承诺;
9. 核查过程中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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