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马(Panama)银行资信使馆签章
领事签章的过程就目前程序来说,跨国使用的文书一般需要三个环节层层签章,才可以发生域外法律效力。
(一)、公证、签章环节:指一国的公证机构或相应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本国法律规章对民事或商事法律行为,法律事实的文书进行书面证明的行为。
(二)、外交部签章环节:指文书出具国外交部对该公证机构或相应机构出具的文书上的签名或印章的真实性进行确认。其目的是使一国文书易于在文书使用国驻外国的外交、领事机构办-理领事签章,并且在一定程度上行使把关职能,维护一国文书的性。
(三)、领事签章环节:指公证文书使用国驻外国的外交领事机构,对文书上文书出具国后一个签名或者印章真实性的确认和证明。这是文书发生域外法律效力的关键环节。
领事签章的整个程序要经过中国贸促会或公证处、外交部及使、使馆签章三个签章过程,所需时间、要求和费用按照各个使、使馆的要求各不相同,因此,企业应尽快办-理,以避免延误而造成损失。
领事签章的申办手续一般是企业提交的商业单据和文件经贸促会或其它公证机构签章后再由外交部领事司签章处签章,后再送相应的驻华使(领)馆签章。
涉外公证/书的时效性.
部分种类的涉外公证/书所涉及事实的真实性或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具有可变性,如婚姻状况、未受刑事处分、授权委托等,因此,在申办国内领事签章前,请您先核对涉外公证/书所涉及的内容是否属实有效。如公证/书已失效,需重新办-理公证后再申办领事签章。
涉外商业单据签章,是指贸促会依据有关规定、办法和要求对外贸公司、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根据进口国要求将本企业在对外经济贸易等活动中用于通关结汇的有关单据(证)或有关保险公司、船代/货代和对外运输公司等机构出具的单据(证)送经贸促会进行签章并确认其印章属实等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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