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CE大使馆签章认证signature after
外国驻华使领馆为其本国公民出具的公证文书是否须中方领事馆认证?
外国驻华使馆或驻内地及港澳领馆为其本国公民出具的公证文书,可径在我国内地和港澳地区使用,无须办理中方领事馆认证。
下列使馆要求所有认证文件须提交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供使馆留底:
菲律宾|泰国|委内瑞拉|土耳其|古巴
如:送办土耳其国`家的文件,在份数栏内应填“2”份,申办公司收到为“1”份,另1份由土耳其使馆留底保存。
下列使馆要求提供复印件: 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阿富汗|阿联酋(发票1份)|埃及|埃塞俄比亚|安哥拉|巴基斯坦(2份)|玻利维亚|古巴|刚果(2份)|哈萨克斯坦|韩国|黎巴嫩|利比亚(2份)|卢旺达|缅甸|也门|越南|伊朗|约旦|印度尼西亚|印度
使馆认证个别国`家的特殊要求:
*巴基斯坦使馆涉及金额的商业文件不予认证;
*哥伦比亚使馆要求授权书必须和营业执照一起认证;
*科威特使馆要求发票必须与产地证及白色产地证一起认证,蓝色产地证必须与白色产地证一起认证
*利比亚使馆单认产地证需附正本发票,按发票金额收费;
*印度尼西亚使馆在办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类的文件时,需提供生产许可证|销售证书|GMP证书|营业执照|授权书|产品承认说明;
改革开放前,我企业和公民出国很少,办理领事馆认证业务也极有限。随着我改革开放的发展和“走出去”战略的实施,我企业和公民不断走出国门,赴境外进行经贸|文化|科技交流活动或在国外学习|生活。当您出国时,除了要办理护照和签证,有时还需要根据有关国`家的要求办理相关涉外公证文书的领事馆认证。
领事馆认证看似陌生,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却会经常遇到。比如说,当您到国外工作时,常常需要向对方国`家的有关部门提供出生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证|婚姻状况公证等涉外公证书;当您把子女送到国外学习|进修时,时常会办理亲属关系公证|家庭收入证明公证或学历公证|学位公证等涉外公证书;当您的企业要在境外开展经贸活动,常需根据对方国`家的要求,提供合同公证|法人授权书公证|招投标公证|商业票据等经济类涉外公证书和证明;还有,国外的合作伙伴向您提供国外有关部门出具的文书时,为确保您的合法权益,需由我驻外使领馆对国外出具的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确认等等。
这时,领事馆认证就会来到您身边,帮您解决一系列问题,使您顺利地出国和在国外正常学习|生活与工作,更好地开展好各项经贸活动。
领事馆认证流程:
第`1步
部分文件先经过中国国际商会和各地公证处的审核认证,商会和公证处审核商业资料上的印章或者签字,审核后并由国际商会和公证处出具证明书或者公证书,并且证明书上有公证员的签字及国际商会和公证处的印章。
第`2步
将带有国际商会或者公证处公证员签字的文件,送至外交部领事馆司,由领事馆司认证对商会和公证处的印章及签字进行认证,在认证的文件上由外交部领事馆司授权人签字(备注:如果文件不需要送至使馆认证的话,到此步骤就认证结束的话,称为外交部单认证,部分国`家部分文件办理外交部单认证即可使用)
第`3步
文件由外交部领事馆司认证出后,送去各国大使馆或者领事馆馆认证,由各国使馆认证外交部领事馆司的印章及签字。(到此为之称为使馆双认证)
第`4步
使馆认证结束后,再按上列顺序逆向转递。至认证返还给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