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化一:财务状况
2012修订版表述: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最近年度没有出现亏损。企业最近年度主业和净利润没有出现亏损。
2015年7月暂定表述: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解读:虽然都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但是暂行办法取消了不允许企业亏损。难道企业亏损就不良好了吗,未必。取消了后面的表述,说明中电联也会考虑企业的实际状况和目前的市场大环境。逼着企业造假,不如让企业真实反应实际状况。不过财务报告还是要体现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滴,否则你懂的。
变化二:技术实力
2012修订版表述:经过登记的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不少于3个,且部分软件产品在近三年已完成的项目中得到了应用;
2015年7月暂定表述:经过第三方评测鉴定或用户使用认可的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不少于3个,且部分软件产品在近三年已完成的项目中得到了应用。
解读:这个变化是根据国务院取消了工信部对软件产品登记认定而被动修改的。没取消认定前,软件产品登记需要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和软件测试报告才能办理。但是现在只要求有软件测试报告或用户使用认可的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这句话太含糊,怎么理解呢,用户使用认可的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到底是指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还是用户出具一个用户使用报告就可以代替。目前还不能确定中电联的真实解读。
变化三: 人才实力
2012修订版表述: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的人数不少于6名,其中高级项目经理的人数不少于1名;
2015年7月暂定表述:经过登记的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人数不少于5名,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1名。
解读:说白了就是中级以前是5个,现在减少到4个。高级数量保持不变,还是1个高级。另外还有一个变化就是登记的项目经理,以前是注册制现在改为登记制,什么是登记制没有明确,怎么改要等中电联的另行通知才知道。数量减少其实是有道理的,因为要求系统集成收入最低要到达5000万,我们就以最低的企业标准来计算,项目经理注册制规定,1个中级项目经理要完成500万业绩,1个高级项目经理要完成3000万业绩,4*500=2000万,加3000万,刚好满足5000万。
变化四 系统集成证书有效期从三年改为四年。
2015年7月暂行办法修改主要就是以上四点,其他条款没有变化。以上为个人解读,不对之处,望指正,望海涵。武汉好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刘坤山,电话:027-87120046,18971653029,qq:731033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