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依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2、有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
3、有与服务范围相适应的使用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的固定场所;
4、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办公设施和资金;
5、有不少于5名具备相应职业资质的符合规定的专职工作人员。
二、办理流程
1、办理的企业需将名称跟工商行局政部门提交以便核名,然后就可以领取工商行政部门发放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办理的企业准备好齐全的相关材料提交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如果材料准备齐全则即可受理,如果材料不全工作人员会告知企业补全相关材料再进行受理;
3、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会对办理企业上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同时责任部门会到现场实地进行考察(包括:办公场所、办公环境、办公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