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泰国、委内瑞拉、土耳其、古巴等guojia驻华使馆规定,对申办领事认证的文书需要留存归档,且存档的文书也要经过我国外交部领事司办-理领事认证。所以向上述外国驻华使馆申办领事认证时,应按要求一式两(多)份的原件,办-理领事认证。
哪些文件是贸促会代理领事认证的业务范畴?
(1)关结汇的各类商业单证,如:原产地证、商业INV、装箱单、提单、商检证、屠宰证、船证明、保险单等;
(2)用于涉外商贸活动的各类证明文件,如:合同、协议、委托书、报关单、授权书、代理协议、营业执照、资信证明、投标文件等;
(3)其它与涉外商贸活动相关需办-理领事认证的文件。
为什么要办-理领事认证盖章? 领事认证的目的是向使用文书的外国机构证实文书的真实性,避免因其怀疑文书上签字或印章是否shu实而影响文书的使用。比如说,国内公证处出具出生公证/书,当事人如果不办领事认证直接拿到A国使用,A国主管当局无法核实这份文书的真伪,因此将拒绝接受,A国当局会要求当事人将文书经过A驻华使(领)馆确认。而A国驻华使(领)馆也没有中国内公证处签字或印章备案,难以核实文书本身的真伪,因此又会要求文书先经中国官/方机构认证,证明有关文书中出证单位的印章及官员签字shu实,然后A国驻华使(领)馆再确认中国官/方机构的印章、签字shu实。此后A国主管当局才会接受此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