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马(Panama)领事公司损益表加签
加签流程
第1步
部分文件先经过中国国际商会和各地公证处的审核加签,商会和公证处审核商业资料上的印章或者签字,审核后并由国际商会和公证处出具证明书(样本见本站内)或者公证/书(样本见本站内),并且证明书上有公证员的签字及国际商会和公证处的印章。
第2步
将带有国际商会或者公证处公证员签字的文件,送至外交部领事司,由领事司加签对商会和公证处的印章及签字进行加签,在加签的文件上由外交部领事司授权人签字(备注:如果文件不需要送至领事加签的话,到此步骤就加签结束的话,称为外交部单加签,部分国家部分文件办-理外交部单加签即可使用)
第3步
文件由外交部领事司加签出后,送去各国领事或者领事加签,由各国领事加签外交部领事司的印章及签字。(到此为之称为领事加签)
第4步领事加签结束后,再按上列顺序逆向转递。至加签客户。
加签时间
需一个工作日送贸促总会加签,再提交外交部领事司加签;外交部加签后送各领事加签(具体时间参照各国驻华领事规定一览表),经领事、外交部加签好的文件,当天取回并当天核销完毕,通知取件!
总结:企业提交办-理材料―→审核―→出单―→付款―→取件(时间及费用按各国领事要求办-理)。
领事加签的范围
其范围主要有:
(1)贸促会系统所签发的一般原产地证;
(2)由贸促会签证机构加签的涉外商业单据文件。常见的有:商业INV、箱单、价格单、船公司证明、提单、装箱单、保险单等;
(3)根据进口国或进口商的要求,需要办-理领事加签的其它有关单据文件。
在实际业务中,需要办-理领事加签的单据文件最为常见的是原产地证和商业INV。
对商业单据文件(如原产地证)予以领事加签,通常在信用证中作如下规定:“THE CERTIFICATE OF ORIGIN SHOULD BE LEGALIZED BY EMBASSY OR CONSULATE”(中国贸促会出具的原产地证明,必须由某国领事予以加签)。
领事加签的费用
1.一般情况下,办-理领事加签所发生的费用由我司先行垫付,待加签文件寄回,再据实结算。对于有不良记录(结算不及时等)的合作伙伴,则应预交办-理费用。
2.已送进领事进行加签的文件或单据,申请单位发现错误要求退回的,须提供盖有单位公章的书面撤单申请,贸促会可以帮助及时追回,但其已发生的费用,申请单位必须承担。
3.由于各个国家领事的规定、收费及注意事项时有调整,所以办-理领事加签的费用不是一成不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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