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稚颜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稚颜实业有限公司坐落于美丽的大都市上海,注册资金500万元。公司集产品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培训、服务为一体的现代企业,专注于日化品、化妆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旗下化妆品品牌“稚颜堂”系列产品,覆盖线下实体、网商、移动电商及电子商务等渠道;目前在江苏、安徽、浙江、陕西、四川、河南、宁夏、青海等省市拥有成熟的品牌渠道及代理商,全国范围内免费送货上门、门店形象设计、货品退换、免费培训、活动策划等一站式终端营销解决方案。承接各类展览展示及会务服务与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与市场营销策划、公关服务礼仪、广告设计、工艺礼品、货运代理等相关业务。您的满意我们的追求,公司全体员工热忱欢迎全国新老客户咨询合作!
联系人:薛小姐
电话:18321479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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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批发
一、合作原则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愿意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共同发展。乙方在承认和尊重甲方的商标权、商誉、业务水平和经营管理的原则下,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二、批发条件
1、 批发者在当地繁华地段有实体店铺。须提供店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盖章,以及实体店铺与营业执照相符的照片与店铺门牌号码,店主的身份证复印件。
2、 店铺风格同[本站]的概念相和谐,具有长期批货意向及拿货实力。诚实守信。
3、 甲方产品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私自以任何形式在网络销售。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予返还保证金。
4、 批发保证金5000元,以避免乙方违反协议的行为,在双方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有违反协议的行为该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乙方无违规销售情况,在协议正常到期终止后将全额退还保证金。
5、 协议签署6个月后乙方因某种原因欲终止协议的,须提前一个月告之甲方并书面形式说明理由,经甲方同意后双方终止协议。合作期间内乙方无违规销售情况的,甲方将全额退还保证金。(合作期间6个月内乙方欲终止合同的,甲方有权扣留乙方批发保证金的50%作为经济补偿金)。
6、 乙方三个月之内累计拿货量少于8000元并要求单方在协议未到期前终止合同的,甲方有权扣除50%保证金作为经济补偿金,6个月之内累计拿货少于两万元并要求单方在协议未到期前终止合同的,甲方有权扣除25%保证金作为经济补偿金。(第一年的拿货量要求可以包括首次批发额,第二年起的此条拿货量不包括首次批发金额)
三、结算方式
1、 乙方首次批发金额应在8000元以上,不限款式数量尺码。
2、 乙方补货批发金额参见“第二条:批发条件 第6小条”为最低补货金额,可视补货周期酌情调整。
3、 批发价格:a)网店未做活动情况下,按网络零售价(价格以公司下设的淘宝网“*********店”为准)的6.5折供货,网店内服装款标题标有“特”字样的按网络价八折供货。b) 网店活动期间,活动价5折以内的商品打9折,活动价6折的商品打8.5折,活动价7折的商品打8折,活动价8折的商品打7.5折,活动价9折的商品打7折(不含抢果果活动),每周抢果果活动按原价6.5折供货,秒杀、聚划算按照活动价供货。
4、 每笔交易独立结算,款到出货,运费由乙方承担。在公司下属网站(淘宝网)订购货品,不可给予中差评维权,如出现此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扣留保证金不给予退还。
四、退换货方式及控货情况
1、 甲方提供的产品有质量问题(如明显破洞,开线,脏污等),乙方在收到货物后24小时提出,甲方给予免费退换。但网络屏幕与实物之间的色差不列入质量问题。架上只售一件的衣服,不在换货范围之内。
2、 a) 每月拿货金额不满伍千元,享受换货率5%;超过五千元低于壹万元,享受换货率10%;超过壹万元低于贰万元,可享受换货率15%;每月拿货超过贰万元,可享受换货率20%。b) 以***专卖店形式合作在上述调换货率基础上提高10%,半年内累计拿货金额不得少于5万元,少于5万元取消在原调换率基础上调高的换货率10%(换货时间仅限当月)。
3、 甲方有相对控货的权利,同时也为保障批发客户的权益。以城市级别区分
a) 直辖市: 4-5个名额(视已合作客户店铺销售情况来定)
b) 省会城市:3-4个名额(视已合作客户店铺销售情况来定)
c) 地级城市及以下:2个名额(视已合作客户店铺销售情况来定)
五、付款方式
1、 乙方向甲方发送订单并款到甲方后,三至五天内甲方把批发货物发出。
2、 甲方应将订单中的货品、货源确定并按时、按量、按质送交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