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中公众参与问卷调查涉嫌的造假问题,在我国并非个案。误导环评审批机关、误导周围群众、违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设计的初衷等,环评报告中公众参与问卷调查造假危害极大。
违背环评制度涉及初衷 公众参与调查岂能虚设?
福建某公司日前被当地居民反映其项目环评报告中公众参与问卷调查涉嫌造假。根据调查,这份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问卷调查名单中过半数的人并非当地居民,相当一部分人也不住当地,根据这一调查却得出当地群众满意度为99%的结论。
事实上,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中公众参与问卷调查涉嫌的造假问题,在我国并非个案。在一些地方,特别是一些污染较重的企业进行环评时,或多或少都会存在类似的问题。
毋庸置疑,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中公众参与问卷调查造假会带来一系列恶果:一是会误导环评审批机关。当审批机关看到环评调查结论群众满意度为99%,在其他条件满足的情况下,这一项目环评报告会被顺利审批。二是会误导周围群众。群众满意度达99%,代表周围群众基本上都同意项目上马,即使个别群众有不同意见,也不会再提。项目正式投产后,当群众发现企业污染严重时,会不断上访,影响当地社会稳定。三是违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设计的初衷。环评是污染源防控的前置保障,国家是把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第一道关口,旨在通过事前控制预防破坏生态环境事件发生。按照环评制度设计,环评报告要对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目的就是为了防止环评造假。
为避免环评报告中公众参与调查造假事件再次发生,笔者建议:
首先,要对环评造假行为给予严惩。公众参与调查问卷属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一部分,公众参与调查造假,会导致整个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失真,对此,环评机构必须负责。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
其次,把环评的公众参与置于阳光之下,让造假者在阳光之下无处可藏。环评报告依法公开要全面、详细公开公众参与的具体情况,公开环评公众参与调查的人员名单、联系方式,便于公众核实、监督,从而保障公众的参与权,让公众能够充分参与到环评之中。
第三,建立公众参与调查结论的审核制度。在专家对环评文件评审时,可以在评审现场抽出10名环评报告中列出的公众参与人员进行电话核实。在环保部门进行项目审批时,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公众意见进行再次核实。发现建设项目未充分征求公众意见的,应当责成建设单位征求公众意见。(来源:中国环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