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基础工程 专业承包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
承包工程范围
4.1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地基基础工程的施工。
4.2 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 米以下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和高度120米以下构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
(2)深度不超过24米的刚性桩复合地基处理和深度不超过 10米的其它地基处理工程;
(3)单桩承受设计荷载5000千牛以下的桩基础工程;
(4)开挖深度不超过 15米的基坑围护工程。
4.3 三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工程的施工:
(1)高度50米以下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和高度70米以下构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
(2)深度不超过18米的刚性桩复合地基处理或深度不超过 8米的其它地基处理工程;
(3)单桩承受设计荷载3000千牛以下的桩基础工程;
(4)开挖深度不超过 12米的基坑围护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