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公司注册出资人要求(2022年新规)在出资人的相关要求中,提醒大家注意两点:
1、关注出资人名下的其他业务,是否涉及冲突业务,详见上文“机构持牌及关联方信息”相关要求。
2、关注出资人的出资能力,提供对应的出资能力证明材料。
首先,出资人应当以货币财产出资,保证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且不受制于任何第三方,股权结构清晰,不存在股权代持情形。
其次,出资能力证明材料应说明相应资产、资金合法来源。其中:
自然人出资人的出资能力证明包括:固定资产(应提供非首套房屋产权证明或其他固定资产价值评估材料)、银行账户存款或理财产品(应提供近半年银行流水单据或金融资产证明)等其他资产证明。
非自然人出资人的出资能力证明如为经营性收入,应结合成立时间、实际业务情况、营收情况等论述收入来源合理与合法性,并提供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
这里要特别提醒大家一点,新的登记材料清单中出资能力方面删除了“配偶收入、家族资产”等表述,未来出资人的出资能力证明就不能使用配偶、父母的资产证明材料,需要是出资人个人的财产。实务中,如果是配偶双方共同拥有的房产,我们认为还可以使用,但如果是配偶的收入、父母赠予的财产等就不能作为投资人的出资能力证明材料了。
另外,出资能力证明还应根据实缴和未实缴进行区分,实缴部分需要提供该资金的来源证明材料,未实缴部分需要提供现有的资产或者未来可变现的资产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