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 销 代 理 协 议 书
甲方:广西参王香药保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合同编号:
签约地址:
签约方式: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宗旨,通过平等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经销甲方的产品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代理区域:乙方代理销售产品的区域为: 等地区。
二、代理产品及时限:乙方代理甲方的产品及价格,详见(产品区域代理明细表),乙方代理时间
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三、代理产品要求:乙方代理甲方产品年销售额为 万元,首批提货额为 万元以上。头三个月内提货额不得低于 万元,三个月后每月应保持提货额 万元以上,甲方有权按上述提货额考核乙方代理资格,如乙方未达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四、付款方式:款到发货,即: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才组织发货。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1、在乙方未违反本协议的前提下,甲方不得将已签约的产品在同一区域内另设代理商。
2、保证提供合格的产品和包装,负责提供正常销售所需的相关资料。
3、保证按乙方所下达的要货订单及时供货,如遇客观原因有所迟延,应及时通知乙方。
4、乙方自首次收货满三个月未开发的空白市场,甲方有权自行操作。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实行全国统一的供货价格,乙方享受最优惠的价格待遇。
2、甲方的新产品上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经销权。
3、保证所代理的产品在区域市场的覆盖率为收到产品后一个月内达到30%,二个月后达到60%。
4、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产品价格体系进行销售,不得跨区域销售,否则甲方有权视其违约。
5、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企业及其产品的形象和声誉,做好区域消费者的投诉及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协调工作。协助甲方在该区域内工作的开展。
七、发货履行方式::
1、甲方负责将货物发运到乙方所在地车站或托运部并承担费用。
2、乙方负责从所在地车站或托运部提货并承担费用。
3、乙方提货时,应对产品进行验收,如发现产品破损、被雨淋湿或短少,应要求承运单位出具有效的书面证明,并凭证明在七日内向甲方提出调换或补足,否则,甲方不予承担责任。
4、乙方自下达订货单满半个月后未收到货物的,应向甲方书面反馈,否则视为收到货物。
八:退换货约定
1、属产品质量问题,在有效期内产品可换货,换货往返运费由甲方承担。
2、非产品质量问题,包装完好无损的整件产品,提货未超过二个月可换货,往返运费由乙方承担;提货超过二个月的产品一律不予以换货。
3、如退回产品的包装物有损应扣除破损部分的金额再予以换货。
4、由于乙方仓储运输条件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产品质量及包装出现问题,甲方不予负责。
九、税票的开具:
1、甲方仅向乙方所代理区域内的客户开具税票。税票开具乙方须提供合法手续和税票开具申请单,并确保开票信息准确无误后传真至甲方。如因乙方过错造成税票重开,乙方须承担邮寄费及相关费用。
2、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或普通发票,应向甲方交纳开票金额*%的税金。
十、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如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给予相应赔偿,如发生纠纷,协商无效,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调解并依法处理。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作补充协议,补充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身份证号:
帐号: 手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