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下,私募基金公司注册需要哪些条件及要求。2022年新规颁布后,许多投资者了解有关注册私募机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实缴资本等方面的问题,今日,小编根据中基协新规将私募基金公司在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方面的要求总结归纳如下,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1、申请机构的企业名称及经营范围
(1)名称与经营范围的表述标准为落实专业化运营原则,申请机构的名称应包含“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字样;经营范围应包含“私募投资基金管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等字样,以体现受托管理私募基金的特点。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机构的名称与经营范围表述标准如下:
2、其他注意事项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机构不得兼营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或存在利益冲突的其他业务。申请机构不符合专业化经营要求,偏离私募基金主业的;或申请机构名称不突出私募基金管理主业,与知名机构重名或名称相近的,名称带有“集团”、“金控”等存在误导投资者字样的,将构成中止办理情形。建议在申请登记之前,申请机构应当根据拟从事的私募基金业务类型及其他具体实际情况,对名称中的特殊字样及经营范围中的无关或冲突业务等事项予以删除。
2、申请机构的注册资本与实缴资本
(1)关于实缴出资的特别提示
目前协会对申请机构的注册资本并未设定最低要求,但是对于实缴资本未达到注册资本25%以及实缴资本低于200万元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协会将对此予以特别提示及公示。根据行业惯例, 我们建议申请机构的注册资本为 1000万, 协会实缴比例25%以上,我们建议300万哦,部分地区工商注册时也可以做到注册资本 500万,实缴200万(个例)。
(2)出资人的出资能力证明
根据协会的要求,出资人的资产状况应当能够覆盖申请机构的注册资本,出资人应当具备与其认缴资本金额相匹配的出资能力,并且能够向协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资产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银行存款、债券、基金、期货、资管、信托、保险、私募基金、黄金等资产证明,收入证明材料主要包括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银行出具的工资流水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等。
(3)合理确定注册资本及实缴资本申请机构
在确定其注册资本的同时,必然要考虑到申请机构是否能够完成相应比例的实缴出资,以及出资人是否具备与其认缴资本金额相匹配的出资能力并且能够提供相关出资能力证明。建议,申请机构应当根据出资人的实际出资能力,结合自身运营情况和业务发展方向,合理设置申请机构的注册资本及实缴资本。
3、高管人员配置
根据2022年6月2日发布的新规,申请机构高管人员应当具备3年以上与拟任职务相关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投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会计业务、法律业务、经济金融管理、拟投领域相关产业科研等工作经历,具有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管理经历和经营管理能力。
负责投资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相关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