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司变更流程-营业执照地址变更
上海市公司地址变更流程:
首先,企业需要向原登记机关申请。企业登记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公司登记(备案)申请由企业法定代理人签署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当注明委托人的具体事项、权限和期限。
三、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四、企业变更有关登记事项还需提交下列文件。
(1)名称变更:企业名称变更预核准通知书。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的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的复印件。
(2)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经营范围必须报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注册资本变更:提交有关内容的章程修正案。
(4)住所变更:提交产权证书复印件、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出租人产权证书复印件、产权证书复印件、其他产权证书复印件。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变更住所必须报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姓名变更:公司签署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书面决定或其他任免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
(6)公司类型变更:股东大会决议或股东书面决定。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公司类型必须报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7)营业期限变更: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营业期限变更必须报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8)股东或发起人名称变更:《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表》、股东或发起人名称变更证书、新股东或发起人主体资格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9)股东变更:股东大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或股权交付证明、新股东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变更股东必须报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五、登记机关出具的全套登记表等材料。
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七、迁移通知书。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股东应当加盖公章或者签字。
需要股东签字的,股东为自然人的,由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上海市公司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