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DR新定义:
更新后的问答文件还提供了对一些相关术语的重新定义,例如:
在MDR中,“雇用”是指在公告机构内履行关键职能的人员应由该实体雇用,包括直接雇佣合同、监督、报告义务和重新任命。
“两年的经验”指的是,在公告机构内的产品审查员必须具有两年在设计、制造、测试或使用特定设备或技术方面的经验,并接受认证评估。如果经验与在合格评定机构内实施的活动有关,则此类经验也必须至少在两年以上。
MDCG对有关公告机构问答文件的澄清和补充,是在新法规MDR&IVDR下指定公告机构的逐步增加之后进行的。
欧盟发布MDR和IVDR实施的工作计划:
欧盟委员会于2018年10月9日发布了一份关于新的欧盟医疗器械和体外诊断器械法规(MDR和IVDR)施行的工作计划。
在这份计划中,分别罗列了12项施行法令/法规和12项其他方面的举措或行动,并分别从与措施相关的法律依据、预期时刻表以及现在发展状况/下一步工作这几个方面对该项工作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从发布的更新时刻计划表中能够看出,现在仅完成了一项工作,即布告组织规模的选定;其他相关工作都尚在进行中,或没有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