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一场不是很大的房屋经过修缮之后还会投入正常使用。但是眼睛看到的不是真的,这些异常可能会变得不可收拾,所以在修缮前后都要就需要的房屋检测机构进行房屋质量鉴定与安全检测,来确保使用安全。
公司2016年~2021年连续六年荣获“房屋安全鉴定工作优秀单位”。2016年~2020年连续五年荣获“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2021年荣获佛山勘查设计咨询协会“优秀企业”称号。此外,还荣获其他多项荣誉表彰。
1.房屋安全性鉴定 检测对象主要为上世纪50年代以后建造的房屋,属于常规的安全鉴定检查,也是房屋安全类型中常见的一种。鉴定的复杂程度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来确定,此类型房屋往往受使用环境的因素而影响。
2.房屋正常使用性鉴定 该类型房屋鉴定侧重考虑是否影响使用人正常的使用性,比如装饰装修破损、漏水、空鼓等现象等。而查勘中更侧重于对图纸的复核,现场的实际环境。往往产权补登或者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等常进行此类型的房屋鉴定。
3.房屋改造结构的安全鉴定。 此类型房屋主要为改造内部整体结构或者接建新房屋增大荷载等。鉴定的重点就是复核验算,检查其改造前和改造后对房屋整体是否产生了影响,是否满足规范的要求。
4.房屋构件的安全鉴定 此类型鉴定对部某一单个构件进行安全鉴定,如房屋拆改的混凝土梁、板、柱等单个构件对于房屋的体系是否造成影响,其是否会有破坏发展的迹象等进行详细地查勘鉴定。
在参考规范时,《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 -99)常适用于有体系,但材料不合理的房屋,例如年代久远的砖木结构房屋;《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常适用于不规则、不形成体系的非标准房屋。故鉴定时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选择规范依据和鉴定方法。
7、房屋司法鉴定
此类型多发生于民事纠纷,由法院给予委托,需要当事人双方给予共同配合鉴定检测工作,特别是对于现场检测工作协商一致同意后方可进行,对于现场检测要进行工程质量检测。检测结果应该由当事人双方共同。
8、房屋抗震鉴定
受2008 年汶川地震对我国房屋的破坏造成的影响,近年来房屋抗震安全鉴定的比例逐年增加。近两年各种关于抗震内容的修订规范陆续执行,足以证明建设部对于抗震鉴定的重视度。在鉴定过程中混凝土结构和砌体结构占据很大的比例,对于结构性能和构造体系是鉴定查勘的关键。
9、施工周边房屋安全影响鉴定
该类型的房屋安全鉴定一般分为3 个阶段的鉴定,即初始查勘鉴定(施工前的房屋安全鉴定)、阶段性安全鉴定(施工过程中的房屋安全鉴定)以及终结安全鉴定(项目施工结束后,一般基坑施工到正负零)。根据施工的计划,实时进行跟踪鉴定和检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预警。此类型鉴定往往涉及到百姓的民事纠纷,应妥善处理好建设单位、施工方、居民们的相互关系,必要时相关部门介入协商解决矛盾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