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贸易委员会于10月23日召开第478次会议,正式通过两项对华反倾销终裁决定。针对中国产镀锌冷轧钢板,此前实施的暂定税率22.34%至33.67%直接转为最终税率,课税期为5年。同时,对自2017年起实施的反倾销措施进行第二次延长,对华产胶印版继续征收10.32%的关税,期限同样为5年。
镀锌冷轧钢板是在冷轧钢板表面镀覆锌或锌合金的产品,广泛应用于建筑建材、汽车零部件、家电、家具及管道等领域。此次调查始于去年11月,由韩国国内三家企业(包括东国CM)申请发起,宝武等四家中企被列为调查对象。贸易委员会认定中国产品存在倾销行为并对韩国内产业造成损害。中方十家出口企业提出的价格承诺获采纳,可暂缓缴纳关税;其余企业将按原税率征税,其中Winston Development未接受价格承诺。
胶印版反倾销案源于去年10月第一C&P公司提交的复审申请。委员会评估认为,若现行措施(2021年5月起适用8.78%至10.32%税率)终止,倾销及国内产业损害可能再度发生。因此建议对所有中国供应商(含柯达图形等五家企业)维持10.32%的关税五年。
会议还通报了对中国产无缝钢管启动新反倾销调查的情况。该调查基于一进制钢的申请于今年8月8日开始,计划于明年2月作出初裁,5月举行听证会,7月公布终裁。分析指出,长期征收反倾销税将增加高度依赖中国原材料的韩国下游企业采购成本,但有助于抑制低价中国钢材流入,保护本国钢铁及加工产业;胶印版措施的延续也将使韩国制版与印刷材料行业在短期内保持对低价中国产品的价格竞争力。
资料来源:BigGo ファイナンス;原文发布日期:2026-10-23。本文为资料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