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冷冻冷藏、暖通空调、清洁能源运营安装经营活动的企业,自愿申请参加维修、安装、运行能力等级分类。维修、安装、运行能力等级是冷冻冷藏、暖通空调、清洁能源企业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等综合素质的体现。
能力涵盖的项目,包括冷冻冷藏、暖通空调、清洁能源设备的安装、维修、运行、保养、清洗、检测等服务,和节能改造安装、能源管理的服务。
电子节能技术协会和制冷产业联盟、国家商用制冷设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共同建设评审专家库,并共同设立暖通空调制冷工程能效能力等级评定办公室(以下简称能评办)。能评办负责对申请能力等级的企业进行初审、复核,组织专家现场考察和集中审核工作。
由电子节能技术协会通过及其他形式向社会公示、公告企业运维安装能力等级评定情况。
设备维修安装运行企业能力等级证书的类别与分级
企业运维安装能力等级分为A、B、C、D、E、F、G、H、J、K、L、M、R、S、T、Y、Z十七类,每类均分了Ⅰ、Ⅱ、Ⅲ、级(能力等级一级证书、能力等级二级证书、能力等级三级证书)。
K类空气压缩机设备(单独审核)(经营范围:螺杆空压机,离心式空压机,活塞式空压机,滑片式空压机,涡旋式空压机,旋叶式空压机)
(Ⅰ级)一级企业:能独立承担上述主机设备型式以电动机或内燃机为驱动,驱动功率大于200kW、工作压力不限的空压机单机和空压机系统。
(Ⅱ级)二级企业:能独立承担上述主机设备型式以电动机或内燃机为驱动,驱动功率100kW-200kW、工作压力低于3.5Mp的空压机单机和空压机系统。
(Ⅲ级)三级企业:能独立承担上述主机设备型式以电动机或内燃机为驱动,驱动功率低于100kW、工作压力低于3.5Mp的空压机单机和空压机系统。
(Ⅰ级)一级企业:能独立承担上述主机设备型式以电动机或内燃机为驱动,驱动功率大于200kW、工作压力不限的空压机单机和空压机系统。
(Ⅱ级)二级企业:能独立承担上述主机设备型式以电动机或内燃机为驱动,驱动功率100kW-200kW、工作压力低于3.5Mp的空压机单机和空压机系统。
(Ⅲ级)三级企业:能独立承担上述主机设备型式以电动机或内燃机为驱动,驱动功率低于100kW、工作压力低于3.5Mp的空压机单机和空压机系统。
L类辐射供暖供冷企业能力等级证书 (单独审核)(经营范围:对以空气源热泵及辐射末端共同组成的系统进行设计、施工、维修、运行)
(Ⅰ级)一级企业:具备独立承担建筑面积2万(含2万)平米以上项目设计、施工、维修、运行的能力。
(Ⅱ级)二级企业:具备独立承担建筑面积1千(含1千)至2万平米项目设计、施工、维修、运行的能力。
(Ⅲ级)三级企业:具备独立承担建筑面积1千平米以下项目设计、施工、维修、运行的能力。
(Ⅰ级)一级企业:具备独立承担建筑面积2万(含2万)平米以上项目设计、施工、维修、运行的能力。
(Ⅱ级)二级企业:具备独立承担建筑面积1千(含1千)至2万平米项目设计、施工、维修、运行的能力。
(Ⅲ级)三级企业:具备独立承担建筑面积1千平米以下项目设计、施工、维修、运行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