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有关规划、政策制度、项目管理、监测评价、技术标准体系等顶层设计逐步建立和完善。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矿山生态修复、蓝色海湾、海岸带保护修复等各类 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有序推进,但仍然缺乏源头上保障各类 工程科学实施的实施方案编制标准规范。为在各类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中深入贯彻落实“山水林田湖 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加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顶层设计,增强工程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解决已有工程实施中发现的问题,构建完 善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标准体系,规范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因此,主要由自然资源部国土整治中心、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组成课题组,编制发布《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编制规程》(以下简称《规程》) ,并自2022年11月1日起实施。
术语定义
1
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在一定国土空间范围内,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国土空 间生态保护修复等相关专项规划,为提升生态系统自我恢复能力,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促进自然生 态系统质量的整体改善和生态产品供应能力的全面增强,遵循自然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和内在机理,对 受损、退化、服务功能下降的若干生态系统进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的过程和活动。
2
工程范围
在调查基础上,根据自然地理单元划定的,具有相对完整生态功能、由相互作用的多类生态系统或 多个自然生态要素组成的空间范围,包括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的实施区域及其主要影响区域。
注:工程范围应是一个封闭连续的闭合区域。
3
生态保护修复单元
工程范围内,根据生态问题识别与诊断结果,在相对完整自然地理单元内,统筹考虑小流 域和行政区域、工程组织实施的便利性等划分的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综合实施片区。单元内生态保护修复目标相对一致。
4
子项目
生态保护修复单元内,为实现特定的生态保护修复目标,依据相关生态保护修复标准及有关要求,组织实施的工程项目,可独立开展工程设计,并可独立进行预算管理和经济核算。
5
参照生态系统
一个能够作为生态恢复目标或基准的生态系统。通常包括破坏前的生态系统、未因人类活动而退化的本地生态系统,以及能够适应正在发生的或可预测的环境变化的生态系统。
6
生态廊道
为保持或恢复有效的生态连通性,长期治理和管理、明确界定的地理空间。
7
适应性管理
基于生态系统的不确定性和对生态系统认识的时限性,通过监测评估过去采取的管理措施和实践 措施来获得经验,并根据生态系统变化情况,修正、改进管理措施和实践措施的方法和过程。
8
生态胁迫
来自人类或自然的对生态系统正常结构性和功能性干扰,这些干扰往往超出生态系统承受能力范围,导致生态系统发生不可逆的变化甚至退化或崩溃。
9
辅助再生
在消除胁迫因子的基础上,采取的改善物理环境,参照本地生态系统引入适宜物种,移除导致生态系统退化的物种等中小强度的措施。
10
生态重建
在消除胁迫因子的基础上,采取的地貌重塑、生境重构、植被和动物区系恢复、生物多样性重组等的措施。
一般规定
1、2021年世界环境日标志着“联合国生态系统恢复十年”倡议的正式启动。这一号召遍及全球,呼吁政府、企业、公民,各方都参与其中,为拯救满目苍夷的地球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2、实施方案应遵循生态保护红线特别是自然保护地、耕地保护红线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等管控要 求,与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等相关专项规划充分衔接。实施方案采用的自然资源基础数据应依据最新的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以及相关生态状况监测评价等成果;相关图件应符合自然资源“一张图”、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和建设的管理和应用要求。
3、实施方案至少应达到可行性研究有关技术要求,对于范围和规模较小、实施期限较短的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可达初步设计有关技术要求。
4、实施方案一般由市级或县级政府或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工程范围跨行政区域的由上一级政府或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对跨省级行政区域的自然地理单元生态保护修复,应按照总体规划、统一设计、同步部署、协同推进的要求,可分省、分段编制实施方案。
5、因国家政策和相关规划的调整,以及适应性管理的需要,实施方案可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相应调整或重新编制。
编制原则
1
系统性
坚持系统观念,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的要求,统筹考虑工程范围内自然地理单元的整体性和连续性,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关联性,自然生态各要素和生态、农业、城镇空间的布局,以及生态网络与生态廊道的构建。按照确保生态安全、突出生态功能、尊重自然和乡 土风貌的要求,增强工程布局、建设内容和时序安排的整体性和协同性,增强技术措施的关联性和综合性。
2
针对性
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工程范围生态问题为核心,结合工程范围的自然条件及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根据问题识别诊断结果,制订保护修复总体目标和任务,确定保护修复单元,明确建设内容、资金规模;根据各保护修复单元生态问题诊断评价结果,确定绩效目标、监测指标体系,确定相应的保护修复模式和标准,并对子项目进行规划布局。
3
科学性
按照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以调查区域生态现状调查成果为基础,以本地适宜的生态系统为优先参照标准,结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按照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要求, 以水资源为刚性约束,坚持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宜湿则湿、宜耕则耕、宜荒则荒,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为重要目标。遵循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和内在机理,根据生态系统受损程度和恢复力,采用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科学确定人工干预程度,提升生态系统的自恢复、自调节、自发展等能力。
4
可行性
工程范围和实施区域明确,工程子项目可落地;目标任务可量化、可考核;实施措施科学合理经济,体现低成本修复、低成本管护和可持续效果;生态效益明显,兼顾社会和经济效益。建设内容应符合自然资源领域资金支出方向。工程投资测算科学、合理,资金筹措来源明确、有保障、可平衡, 符合中央和地方的事权财权责任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