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领事盖章出口自由销售证-声明
通常盖章的资料有:产地证、 商业INV、装箱单、合同、报关单、营业执照、提单、等各类商业文件送各国领事盖章。
提交需盖章的各类单证一律用打字机缮制,手写无效。并要求做到清洁、完整、有效、凡修改处要盖申请单位校对章(每份单证使用校正章不得超过三处),提交时应注明各单证需盖章的份数。
盖章文件需要加手签的,应提供有效依据(如L/C等)。
所有单证盖章须在贸促会留底一份,留底的可以是影印件。
卡塔尔、科威特(同时盖章白色产地证)、黎巴嫩、约旦、叙利亚、阿联酋、伊朗、利比亚领事要求产地证、Invoice必须一起盖章。
秘鲁领事要求盖章产地证需提供Invoice复印件作为参考。
埃塞俄比亚 、韩国 、科威特、(白色产地证英文部分公司填写,阿文部分由领事翻译,收20元翻译费) 、伊朗、意大利领事要求另需填写特殊表格格式(可向我们索取)。
巴西领事盖章出口自由销售证-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