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同盟委员会2011年10月18日第824号法令在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之间的关税同盟框架(当前为欧亚经济联盟)中通过,涉及电梯安全技术法规 TRCU 011/2011于2013年2月15日生效,
海关联盟的技术法规TR CU011/2011电梯安全设定了适用于电梯和电梯安全设备的强制性要求,以保护生命,健康,财产并防止对消费者产生误导性行为。TR CU011/2011应确保统-适用和执行关税同盟范围内的升降机要求以及 货物自由流动的要求。
TR CU011/2011适用于所有拟在关税同盟成员国使用的电梯和电梯安全装置,包括:
1.缓冲器
2.捕捉器
3.限速器
4.竖井门锁
5.安全液压设备
TR CU 011/201 1不使用的电梯范围:
1.在采矿和煤炭工业的矿山使用
2.在船舶和其他浮动船上
3.在海上勘探和钻井平台上
4.在飞行器和飞机上
5.齿条和小齿轮或螺旋升降结构
6.用于军事目的的特殊用途
在将电梯及其零件投放市场之前,制造商/代表应:
符合技术法规CU TR 011/2011的基本健康和安全要求;
申请合格评定程序;
获得合格证明/声明,并确保将其包含在产*品中;
确保产品带有EAC标记。
合格评定程序:
通过强制性EAC认证的形式对符合TR CU 011/2011电梯安全要求的合格性进行评估;
电梯和电梯安全设备的EAC认证由认可机构进行;
电梯投运前的合格评定以EAC声明的形式根据其自身的文件并由经认可的机构参与。
以下信息也必须附在电梯上:
生产商名称;
商标;
电梯的ID号:
生产年份;
EAC证书的有效期;
电梯和电梯安全设备的EAC声明的有效期为5年,可以由负责初始认证的机构进行续签。认证所需资料:
1.申请表
2.持证人营业执照
3.产品说明书
4.技术护照
5.户品图纸
6.安全部件EAC合格证扫描件
认证流程:
1.客户提供产品信息, 我司协助确认认证程序,并向认证机构提出申请;
2.我司协助客户完善认证技术文件,提交机构预审核;
3.按认证程序要求进行样品测试、厂审核;
4.CMK认证协助客户对技术文件、测试结果、厂审核不符合项进行整改;
5.结果合格后机构签发CU-TR证书;
6.我司指导客户合法使用EAC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