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ISO领事馆签章
什么时候需要办-理领事馆签章?
答:按照国际惯例和中国领事馆实践,我国公民在国外学习、工作、居住,或是在国内办-理出国签证时,常需要使用一些由国内公证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如出生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证、授权委托书公证、合同公证等等。这些公证/书在送国外使用前一般需要办-理领事馆签章;企业法人因境外经贸活动需要,常需向贸促机构申请原产地证、Invoice、装箱单等,或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原产地证明、动植物出口检疫证明书,上述文书在发往国外使用前,一般需办-理领事馆签章。反之,外国有关文书在送我国使用前,也需办-理相应的领事馆签章。
申请单位如何办-理领事馆签章?
已在贸促会办-理原产地证注册的申请单位需填写《代理领事馆签章申请表》,提交需要办-理领事馆签章的文件,未在贸促会办-理原产地证注册的申请单位还需提交个人的身 份 证 明(身 份 证或护*照)、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及贸促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佐证。对于以“国际商事证明书”形式办-理的文件,须另外填写《办-理国际商事证明书申办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哪些文件属于贸促会代理领事馆签章的业务范畴?
(1)关结汇的各类商业单证,如:原产地证、商业INV、装箱单、提单、商检证、屠宰证、船证明、保险单等;
(2)用于涉外商贸活动的各类证明文件,如:合同、协议、委托书、报关单、授权书、代理协议、营业执照、资信证明、投标文件等;
(3)其它与涉外商贸活动相关需办-理领事馆签章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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