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备检修维护工作现状
搞好设备检修维护是贯彻“安全,预防为主”方针,提高设备可靠性,保证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充分发挥设备潜力的重要措施。但在近几年企业改制过程中,有部分单位在安全生产管理上出现放松,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对设备检修维护工作重视不够,为了实现减员增效,在设备不断增加的情况下检修维护人员反而减少了,使企业难于按规定完成对设备的定期检修、维护、预试等,个别单位的设备甚至到了不破不修,不坏不修的状态。
2、设备检修维护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设备检修管理方面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是对国家电力公司、原电力部颁发的设备检修导则和工艺规程等,贯彻不够认真。近十多年来,原电力部先后颁发了多种设备检修导则和检修工艺规程,其中主要有《发电厂检修规程》(SDJ230-87)、《电力变压器检修导则》(DL/T573-95以下简称“导则”)、《有载分接开关运行、维修导则》(DL/T574-95)和各种少油断路器检修工艺导则等。其内容深入具体,切实可行,是指导
设备检修维护工作的文件。虽然这些规程在颁发时,电力部都要求各单位认真执行,但迄今仍有部分单位未认真贯彻。
2.1未按规定的设备检修间隔和周期执行
如在《发电厂检修规程》中规定燃煤锅炉和相配套的汽轮发电机组大修间隔为3年、燃油机组为4年、主变压器为10年。据统计资料说明,由于制造和安装遗留的问题,国产变压器在投运5年内故障率较高,故导则中规定,主变投运5年内应进行次大修;少油断路器投运一年后应进行大修,以后分10kV等级的每3~4年一次、110kV等级的4~5年一次、220kV等级的5~6年一次等。查阅一些单位的检修记录,可看出上述规定并未得到认真执行(经技术鉴定,主管部门批准延长检修间隔者除外)。有的变压器和断路器已投运十多年,除临修外从未进行过大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