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 纳增值税:
(二)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 2016 年 5 月 1 日后取得 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 (市、区)
的,纳税人应按照 3%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 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纳税。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 (市、 区)
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第三条 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 纳增值税:
(二)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 2016 年 5 月 1 日后取得 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 (市、区)
的,纳税人应按照 3%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 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纳税。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 (市、 区)
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税务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商标代理;市场营销策划;咨询策划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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