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箱内热称法测定原棉回潮率的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籽棉经锯齿轧棉机或皮棍轧棉机加工后所得的原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103棉花细绒棉
GB 6529纺织品的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GB/T 8170数值修约规则
GB/T 3291.3―纺织纺织材料性能和试验术语第3部分:通用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水分moisture
原棉烘验中失去的水和其他挥发性物质。3.2
恒constant mass
原棉烘验过程中间隔15 min称量,当连续两次称量的差值小于后一次称量值的0.05%时,后一次的称见质量为恒量。
3.3
烘干质量oven-drying mass
将试验试样置人烘箱内烘验至恒量时的质量作为烘干质量。
4原理
称取一定量的试验试样﹐置于一定温度的烘箱内烘验,使试验试样中的水分蒸发,直至试验试样达到恒量。从原始质量与烘干质量的差值和烘干质量计算出原棉的回潮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