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皮革耐磨性能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具有耐磨性能要求的皮革。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50-1995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idr ISo 105/A 02)
QB/T 2706皮革化学、物理、机械和色牢度试验取样部位QB/T 2707皮革物理和机械试验试样的准备和调节
3原理
被测试的试样放在水平平台上旋转,两个磨轮被赋予特定的压力压在试片上旋转,磨轮的轴与水平面相平行,一个磨轮朝外,另一个朝内,在一定的时间内,记录测试片的所有变化。
4装置
4.1试样平台,水平旋转,旋转速度(6015) r/min。4.2试样夹持器,平面,圆形,可拆卸。
4.3支承臂,两个,带有磨轮,磨轮内边沿距离试样平台轴心(26.20±0.25)mm,每个磨轮对被测试样施加(250±10>g 的力。
4.4真空吸嘴,位于被测试样表面的上方。4.5计数器,显示试样平台旋转次数。
4.6磨轮,钨-碳轮或橡胶轮。宽度(12.7士0.1 ) mm,大直径51.7mm,小直径44.0mm。试验中磨轮的直径应保持一致,试验报告中应记录磨轮的直径。
注:磨轮在使用中会逐渐消耗。新轮大直径为5I.7mm,用过的磨轮直径小于44.0 mm时停止使用。
4.7负重,磨轮对试样产生的力为:250g(未加负重块)(500士10)g(增加负重块)或(1000±20)g〔增加负重块)。
4.8试样固定片,小厚度1.0mm,在需要时起粘接作用,以保持试片的硬度和平整度。4.9吸尘装置,有合适的接口联接真空吸嘴(4.4)。
4.10砂纸,硅碳类,E150级。
4.1t软刷子,或压缩空气。4.12刷子,硬鬃毛剧。
4.13灰色样卡,符合GB 250-1995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