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函授教育暂行规程
函授教学应以有计划、有组织、有指导的自学为主,并组织系统的集中面授,其主要教学环节是:
(1)自学:自学是函授教学的主要形式,是学员在教师指导下进行有计划、有目的的个人学习活动,是函授教学的中心环节。学员要按照本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实施计划规定的内容及进度制定自学计划,钻研教材,阅读辅导材料。有条件的地方可成立自学小组,及时研究解决学习中的疑难问题。自学时间每周不得少于20小时,其中4小时由所在学校(或单位)安排,其余时间由学员个人在业余时间自行安排。
(2)面授:面授是函授教学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是主讲教师指导学员全面掌握教材内容和自学方法的课堂教学活动。按照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内容、进度和要求,由我校派出教师到各面授点授课。每年面授教学的时间,文科为30-35天,理工科35-45天,一般分两次安排在寒、暑假进行。面授由职业与成人教育学院统一组织安排,面授的场所、组织工作、思想工作和生活管理等由学校有关院系和各市函授站负责。
(3)实验:实验是验证和巩固所学知识、训练实践技能的重要环节,必须重视和加强。实验教学必须在校内进行,按教学大纲要求认真组织,单独进行考核、评定成绩。实验不及格或不参加实验者不准毕业。
(4)实习:实习是使学员综合运用所学知识从事业务活动(或进行实地考察,或进行社会调查),培养学员理论联系实际的思想方法和独立工作能力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对教学计划安排的实习,必须提前制定好实习方案,选聘好实习指导教师,做好实习安排,学员必须认真参加实习,并写出实习日记和总结报告。实习要单独评定成绩。不参加实习或实习成绩不及格者不准毕业。
(5)辅导:辅导是辅导教师解决函授学员自学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的经常性教学活动。函授学员在自学中遇有疑难问题,可向任课教师或职业与成人教育学院质疑。由我校统一组织教师进行辅导或书面答疑。各市、地、各有关单位也可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平时辅导。同时,组织实施远程网络辅导,利用网络优势,把教师的授课制成课件,进行网上辅导,点击职业与成人教育学院专用网站,即可获得丰富的辅导资料。
(6)作业:作业是督促学员带着问题钻研教材,加深消化、理解、巩固所学知识的教学环节,是调动学员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的有效措施,也是检查自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之一。主讲教师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布置作业,作业量和作业次数要适当。函授学员必须认真完成作业。对函授学员的作业要有计划地组织批改,各市、地、县、企业函授处(站)对学员作业要进行检查督促,按时收交。
(7)考试(考查):考试、考查是督促函授学员全面、系统地复习功课,考核所学知识,评定学员学业成绩的重要手段,也是检查教学效果的重要环节。命题范围要以教学大纲、教材为依据。试题应使学员的成绩有合理的分布。考试、考查都必须在职业与成人教育学院严格控制和统一组织下进行,由有关院系、市函授站具体组织实施。学员考试成绩通过网络和语音自动查询系统予以发布。
(8)毕业论文:撰写毕业论文是培养考查函授学员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教学环节。函授教育各专业本科毕业生都必须在最后一学年撰写毕业论文。毕业论文选题既要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又要结合学员的工作实际,应体现各专业科学研究的新成果和研究方向,选题可在毕业论文参考选题中选定,也可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研究优势自拟题目。毕业论文要由有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教师批阅,单独评定成绩。不写毕业论文或毕业论文成绩不及格者,不准毕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