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运返修情况介绍退运货物——应用范围广的退运方式。退运货物适用于进口后不需复出口的情况。通常用于本企业一般贸易出口产品的退运,且该贸易方式不需征税进口,也不需提供O证及国货复进口证明。但加工贸易项下,在原出口成品手册已结案,且退运产品不需再复出口的情况下,也可以选择退运货物贸易方式。
一、出口货物退运返修报关流程1、客户提供货物详细的装箱清单,产品申报要素,给开森进行产品备案,审核
2、审核通过后、机器从国外退运到保税区
3、国内需要用到的维修工具、物料进行申报进入保税区仓库。用于产品的维修和零部件的更换。
4、维修好的机器进行包装、贴标。再出到国外
5、完成核销。所有退运机器从国外退运到保税区返修之后,再从保稅区出到国外的,进出数据必需一致,包括产品名称。商品编码、品牌、型号、规格、数量等。
(1)外方退运声明(理由要写的清楚,原因看要点)和 SHIPPPER/BUYER之间的退运协议。这2份都要要双方的签字(COPY)
(2)进口装箱单/invoice(COPY)。注意:部分退运:单价一致就可以。全部退运:所有数据都必须和当初出口申报上的数据都保持一致(COPY)
(3)中方的退运的情况说明(正本+公章)
(4)进口提单(COPY)和提货单(正本)
(5)当初的外销合同(正本Z好),出口invoice/装箱单(正本)+出口提单(COPY)
(6)出口退单。如果已经核销/退税了,那让国内外管局/国税局出具正本的已核销/退税证明,给海关。如果海关还没退下来,那就出具正本的未核销/退税证明,也交给海关。
(7)进出口报关委托书和报检报验委托书(如果进口报关单没有,不是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