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协议阿联酋使馆合法化
下列使馆要求提供复印件:
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阿富汗、阿联酋(Invoice1份)、埃及、埃塞俄比亚、安哥拉、巴基斯坦(2份)、玻利维亚、古巴、刚果(2份)、哈萨克斯坦、韩国、黎巴嫩、利比亚(2份)、卢旺达、缅甸、也门、越南、伊朗、约旦、印度尼西亚、印度 。
下列使馆要求所有合法化文件须提交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供使馆留底:
菲律宾、泰国、委内瑞拉、土耳其、古巴
如:送办土耳其国家的文件,在份数栏内应填“2”份,申办公司收到为“1”份,另1份由土耳其使馆留底保存。
申请代办领事合法化注意事项:
1、要提供清洁合格的合法化文件,避免用不清洁或破损的文件,避免使用过期的原产地证,出具的CI要正规,CI纸太薄的要粘贴一张白纸。
2、合法化文件须有公司章和贸促会合法化章(及签名),避免印章漏盖、反盖或多盖以及印章不清,文件附页应粘连在正页上.并在交接处加盖贸促会骑缝章。
3、由商检局出具的文件上不能再加盖贸促会合法化章,否则将视为无效。
4、要详填"代办申请领事合法化申请表"、中各栏目(有固定格式,与我索取),尤其是"申请单位、地址、邮编、TE、传真及经办人"、"使用国别"、"送往国别"、"送往使馆"及"文件名称、份数及编号"也需填写清楚。文件份数控页计算,如需合法化产地证一正二付,应写3份。"返回时间"可署具体日期或"尽快"字样。一个单位申请送办二个以上使馆,每个使馆写一张申请表。
5、产地证中第l栏与第11栏的公司名称必须相符,CI上公司名称与所盖公司也需相符。
6、产地证中第6-10栏的内容如有错不能更改、只能重新制单。
7、CI的单价、数量与总金额的计算不能有错。
8、产地证签发日期不能早于CI日期。
涉外商业类、涉外民事类各国使馆合法化
涉外商业类:产地证,商业Invioceioce、装箱单、代理协议、授权书、价格单、委托信、合同、报关单、营业执照、商检局出具的(卫生许*可*证证明/装运前检验证/书/健康证/分析证等)、检测公司出具的授权书ISO、CE、ISO检测报告,自由销售证/书等等各类商业文件送各国使馆合法化。
涉外民事类:学历公证/书、未婚公证/书、出生公证/书、未刑公证/书、成绩单等各类留学文件、各类出国文件送各国使馆合法化。
香港公司如何办理签名公证书阿联酋使馆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