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RTIFICATE OF ORIGIN原产地证书:
原产地证书包括一般原产地证书和优惠原产地证书。
一般原产地证书(又称非优惠原产地证书)是指实施ZUI惠国待遇、反倾销和反补贴、保障措施、原产地标记管理、国别数量限制、关税配额等非优惠性贸易措施以及进行政府采购、贸易统计等活动中为确定出口货物原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签发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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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原产地证书是指用以证明优惠贸易协定项下的货物原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文件,是我国原产货物在协定缔约方(进口方)海关通关时享受关税减免待遇的必要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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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一般原产地证基本都是与我国未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如沙特、阿联酋、卡塔尔、巴林、科威特、土耳其、埃及、约旦等国,或虽与我国签订由自由贸易协定,出口产品确不能符合协定原产地规则,不能通过申办自由贸易协定下FTA优惠原产地证获得关税减免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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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原产地证涉及27个国家或地区。其中包括韩国、澳大利亚、瑞士、智利、哥斯达黎加、秘鲁、新西兰、印度、孟加拉、斯里兰卡、格鲁吉亚、冰岛、中国台湾、中国香港、中国澳门、蒙古国、毛里求斯和东盟十国(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泰国、越南、新加坡、老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