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鉴定是房屋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房屋隐患治理的关键依据。明确房屋建筑安全鉴定工作,严格界定纳入安全鉴定的“自建房”范围,进一步规范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市场秩序,切实加强房屋安全鉴定监管,有序推进“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意义重大。
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鉴定建议
“自建房”是指由未经设计、施工,未依法组织竣工验收的房屋建筑,其典型特征是没有明确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房屋建筑质量安全承担责任,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建筑质量安全自行承担责任。此类房屋用于经营前,应当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证明”。
“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是指具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作出的房屋安全性鉴定结论和抗震鉴定结论均为的房屋安全性鉴定报告。
一、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对安全鉴定依据
(一)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了解到,截至目前,共排查经营性自建房726万栋,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26.1万栋,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3.1万余栋房屋采取了管控措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2年7月8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现场会。会议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扎实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稳定。会议要求,排查进度要,认真分析评估“百日行动”完成进度,对标对表工作方案,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对安全隐患立查立改、快查快改,确保按期完成排查工作。排查结果要准确,统筹调配好力量,开展排查,强化排查数据的检查和复核,全面归集数据信息,逐栋建立工作台账,确保排查结果。会议还要求,管控措施要严格,对排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要立即采取措施,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分类整治要扎实,对初判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开展安全鉴定,依据鉴定结论分类采取处置措施,积极探索自建房解危的经验做法,对确实存在生活困难的群众给予必要的帮扶,确保社会稳定。会议强调,要建章立制,抓好房屋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构建房屋安全监管体制,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建立健全部门联动的闭环管理机制,落实好审批部门在用地、规划、建设、使用、经营等环节的监管责任。加强法规制度建设,注重将好的做法上升为管理制度,推动地方立法,完善相关法规,建立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对纳入安全鉴定范围的自建房,按照“一房一鉴”的原则实施鉴定。除自建房安全责任人自行委托的以外,由县级或镇级人民将辖区内的鉴定任务组织委托若干家鉴定单位鉴定,收费标准,明确鉴定数量和鉴定标准,鉴定进度和鉴定质量。被认定为拆除的自建房,不需鉴定。按照“先急后缓、先大后小、管控风险”的原则,优先对五类重点区域、三种主要经营性自建房,以及初判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开展鉴定工作。鉴定单位接受委托后,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可立即进行鉴定现场评估。鉴定包括场地、地基及基础,结构体系,承重构件(包括围护结构);对鉴定现场评估为Ap级(结构安全无隐患)、BP级(结构安全存在轻微隐患)的,可允许正常使用,后续再按要求补充正式鉴定报告;对鉴定现场评估为Cp级(结构安全存在较大隐患)、Dp级(结构安全存在重大隐患)的,要立即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尽快完成详细鉴定后结合实际开展隐患整治。
二、安全鉴定的方式和方法
(一)自建房安全鉴定一般分为房屋完损状况检测、房屋安全检测、房屋损坏趋势检测、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改变检测、房屋质量综合检测、房屋其他类型检测、各类灾后(风灾、雪灾、雨灾、火灾、震灾)质量检测类别。
(二)主要检测参数有:倾斜、沉降、裂缝、地基基础、砌体结构构件、木结构构件,混凝土结构构件、钢结构构件等,各参数的检测一般为现场检测。非现场检测项目有:混凝土结构构件检测中,混凝土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钢结构构件检测中钢材抗拉强度试验法检测钢材试件抗拉强度,钢材弯曲强度试验方法检测钢材试件弯曲变形能力。木结构构件检测中木材顺纹抗压、抗拉、抗剪强度试验,木材抗弯强度及弹性模量试验,木材横纹抗压强度试验。
(三)检测过程包括调查房屋的使用历史和结构体系,测量房屋的倾斜和不均匀沉降情况,采用文字、图纸、照片或录像等方法,记录房屋建筑构件、装修和设备的损坏部位、范围和程度、分析房屋损坏原因,根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和《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综合评定房屋完损等级。
三、居住用房安全鉴定内容
(1)调查房屋的建造、使用和修维的历史沿革,建筑风格,结构体系等资料;
(2)建立平面图,建筑平面,度立面,剖面,结构平面,主要构件截面等资料;
(3)抽样检测房屋承重结构材料的性能,构件抽样数量和部位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抽样部位应含有代表性的问损坏构件;
(4)检测房屋的结构、装修和设备等的完损程度、分析损坏原因;
(5)检测房屋倾斜和不均匀沉降现状;
(6)根据实测房屋结构材料力学性能,按现有荷答载,使用情况和房屋结构体系,建立合理的计算模型,验算房屋现有承载能力;
(7)根据实测房屋结构材料力学性能,按现有使用荷载情内况和房屋结构体系,建立合理的计算模型,验算房屋现有抗震能力并复核抗震构容造措施;
(8)检查房屋设备的运行状况。
四、生产厂房安全鉴定内容
钢结构厂房检测的具体内容包括射线检测、超音波检测、磁粉检测、渗入检测、TOFD检测。
(1)对工业厂房结构特征、工程建筑叠加层数、房子详细地址、修建时代、工业厂房房屋朝向、工厂装修概述及房屋用途开展当场调研;
(2)依据受托人出示的工程图纸,对工业厂房钢架结构布、预制构件规格、层高等学校开展核查;无法出示设计图的对各栋工业厂房目前上端构造的布、预制构件规格、层高等学校状况开展当场**测量并绘图框架图;
(3)对工业厂房钢预制构件现阶段出现的缝隙、毁坏、镀层掉下来、不锈钢板材生锈、连接点损害、电焊焊接外型缺陷、连接拧紧情况等外型毁坏开展查验评定;
(4)按照有关检测、施工验收规范选择一部分门式钢架及钢架结构预制构件,选用超声波或磁粉探伤作焊接检测,检测评定是不是有出气孔、焊瘤、弧坑裂痕、电孤擦破等缺陷;
(5)选用全站仪或吊线法对钢屋架、桁架结构以及构件的挠度值形变开展检测评定;
(6)选用表面强度法对不锈钢板材的抗压强度开展检测评定;
(7)选用涂层测厚仪对钢预制构件的防腐蚀或防火安全镀层薄厚开展检测评定;
(8)依据当场具体检测数据信息及设计方案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筑构造设计标准,对工业厂房的上端构造承载能力开展列式计算,鉴定工业厂房现阶段的承载力是不是考虑标准规定、中后期的安全性应用规定;
(9)依据查验、检测状况和列式计算結果,按照该建筑结构安全系数是不是考虑现阶段的应用规定,鉴定现阶段工业厂房的可信性级别,并对不符合安全性应用规定及现阶段出现构造毁坏的预制构件明确提出有效的解决提议。
五、安全鉴定收费标准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鉴定为C、D级(包括Csu、Dsu级)的危房,应当在鉴定报告中提出处理建议,并立即报告房屋所在地县(市、区)、市直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鉴定为危房后,经营者不得利用该房屋从事经营活动,应当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采取整治措施,如果整治后鉴定为的,可再办理经营许可。
(1)一二类房屋中楼房居民户装修房屋的鉴定按三类房屋鉴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其建筑面积按使用面积乘以1.33计算,鉴定中涉及毗邻房屋结构安全的鉴定收费因地制宜酌情考虑;
(2)被鉴定房屋无图纸资料的可在相应工程类别规定的收费标准基础上增加收费,但增加的收费高不得超过房屋安全鉴定费总额的30%;
(3)古建筑安全鉴定收费按一类工程收费标准乘以2.0系数计算;
(4)建筑物层高超过4米的,鉴定费乘以1.2系数计算;
(5)在有毒和高温等特殊环境中的房屋安全鉴定,按鉴定费的20%增加收费;
(6)对于经济适用住房的安全鉴定,鉴定费按以上标准减半价取;对于定期成批量例行房屋安全鉴定,鉴定费按以上标准的40%收取;
(7)委托方需要提前做出鉴定报告的(现场检测后三日内做出鉴定报告,按鉴定费的20-30%增收费。
六、安全鉴定有效期限
房屋安全鉴定有效期通常按照设计使用年限内。而用于酒店、宾馆、幼儿园、教育培训、娱乐、餐饮、商铺等特种行业年审办证的房屋鉴定报告有有效期,常规是一年。对于这类房屋鉴定报告(包括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房屋完损性鉴定报告等),房屋鉴定机构会在鉴定报告上标明房屋鉴定报告有效期。
(1)一般商品房以及自建房,使用年限超过30年后,就需要去进行初次的房屋安全鉴定了。并且建议过后每10年就进行一次,发现安全隐患时则需及时进行处理;
(2)公共场所类型例如:学校、医院、商场、酒店等建筑物,因此类建筑物人员流动密集可能会导致房屋的承载力受到影响,使用建议每五年就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3)当房屋所处的地理位置地质较差时,建议每五年左右就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鉴定。因地质问题可能会直接导致到房屋的整体安全性,所以严谨;
(4)当房屋的使用已经超过了房屋的单初设计的可使用年限但是还在继续使用的房屋,如没有进行过房屋整体加固的,则进行每三年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鉴定。
结论
自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以来,对经营性居民自建房进行质量鉴定,重点对建筑房屋梁钢筋的大小和混凝土的强度进行检测,确保数据的准确性、性和,为深入开展全县居民经营性自建房安全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处理,隐患排查工作开展确保房屋质量安全,有效保障了经营户和客户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