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材料清单要求
1、确定新的股权架构;对新股东的资 质进行审核;同时设计合理的股权变更方案;
2、进行股权转让流程,并向工商部门提交工商变更申请;
3、向管理人的全体份额持有人进行信息披露,并需要收到每一个持有人的确认知晓回执;
4、 在信息披露备份系统提交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公告;
5、 管理人准备变更材料;律师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6、在资产管理综合报送平台进行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的填报,上传相关附件,并提交;出资人变更需要填写出资人的名称、国籍/类型、出资人类型、出资人认缴出资、实缴出资以及认缴出资及实缴出资的比例、出资资金需明确是否为境外资金,出资人是否为境外股东。出资人变更需要提交变更后的工商公示的出资人信息截图以及工商存档的出资人信息截图
7、 协会反馈、整改,直至审核通过。
二、私募基金公司变更新股东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已有管理规模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办理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的重大事项变更申请时,除应按要求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外,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如下:
1、充分说明变更事项缘由及合理性。
2、已按基金合同、基金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的相关约定,履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股东大会或合伙人会议的相关表决程序。
3、已按照《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基金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的相关约定,向私募基金投资者就所涉重大事项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了信息披露。
月份开始增设了对私募基金的联合上会评审,只要满足条件即可完成审批。
三、私募变更流程
1、 收集资料,通过四个窗口递交材料,出推荐函给到金融办
2、 金融办联合审批(工商,金融办,证监局、协会),出评审意见
3、 做工商变更
4、 如果涉及法人和实际控制人变更,则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
5、 中基协变更(要求高于中基协的标准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