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4806食品接触材料检测要求有哪些?针对食品接触材料各国都要求必须进行检测,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方可上市销售。我国食品接触材料需满足GB4806食品接触材料检测要求,其大致内容如下:
1、原材料及成品检测:
材质:搪瓷、陶瓷、玻璃、塑胶、金属、纸和纸板、涂料、橡胶等
餐具:刀叉、碗、筷、勺、杯、碟等
厨具:储藏用具、洗涤用具、调理用具、烹调用具等
食品包装容器:纸容器、金属容器、玻璃容器、塑胶容器、塑胶包装袋/膜等
厨房家电:煤气灶、油烟机、烤箱、微波炉、消毒柜、洗碗机、榨汁机、搅拌机、咖啡机、电水壶、电饭煲、电磁炉等
儿童用品:婴儿奶瓶、奶嘴、婴儿用饮水杯等
消毒餐(饮)具等
2、检测项目:
常规项目:感官要求、总迁移量、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等
特殊迁移项目:铅(Pb)、镉(Cd)、铬(Cr)、镍(Ni)、砷(As)、锑(Sb)、锌(Zn)等重金属迁移;甲醛、酚、芳香胺、氯乙烯、偏二氯乙烯、苯乙烯、已内酰胺、双酚A、塑化剂(邻苯二酯:DEHP、DINP、DNOP、DBP、DMP、DEP)、2,6-二叔丁基对甲苯酚、2,2--(4-甲基-6-叔丁基苯酚)等的迁移量/残留量
微生物指标:大肠菌群、致病菌(志贺氏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霉菌等
其他项目:荧光物质、脱色试验、干燥失重、灼烧残渣、正己烷提取物、N-亚硝胺和N-亚硝胺可生成物释放量、挥发性物质(质量分数)等
3、添加剂符合性评价:
根据GB 9685-2016、GB 2760和卫计委相关公告确认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是否为许用物质;确认添加剂的授权情况,包括至大使用量、特定元素迁移**SML、至大残留量QM和特定元素总量迁移SML(T)及其他使用限值;在SML和SML(T)均无**要求的情况下,添加剂的迁移量不*过60mg/kg;代为编制符合性声明;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申报等。
4、产品标识核查
根据GB 4806.1-2016《食品安全地区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产品应提供充分的产品信息,包括标签、说明书等标识内容和产品合格证明,以*有住够的信息对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进行安全;
标识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材质、对相关法规及标准的符合性声明,生产者和(或)经营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适用时)等内容;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终产品还应标注“食品接触用”、“食品包装用”或类似用于,或加印,加贴调羹筷子标志,有明确食品接触用途的产品除外;
有特殊使用要求的产品应注意注明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用途、使用环境、使用温度等。对于相关标准明确规定的适用条件或*出使用条件将产生较高食品安全风险的产品,应以特色或醒目的方式说明其使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