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支付平台是否能够解决票税不符的问题
这个可以从两个方面去了解:其一、深入了解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账户体系,是否能够针对买卖双方开通虚拟账户,从而实现资金流从买家虚拟账户进入卖家虚拟账户。
其二、第三方支付平台能够就以上虚拟账户的资金流向提生成凭证并供在线开具银行电子回单(在线流水)的功能,从而为财务做账、报税提供在线流水证明。
3)出金环节的到账时效
一般情况下第三方支付平台仅能满足有条件的T0结算与大部分情况下都能支持的T1结算,这个涉及到第三方支付平台与银行的清算流程。
有些B端支付平台为了控制资金风险,在出金环节采取批量人工审核的形式。
相当于你在电商平台提交的提现申请,先由支付平台进行审核,然后再转接给网联清算机构,有时候会导致无法到账周期较长,对于企业来说影响比较大。
因此在接入第三方支付平台之前,对该平台的出金时效需要做详细了解。并在设计前端界面时让客户有所感知,例如客户提现时有多少金额可以走T0通道,有多少金额只能走T1通道,预计什么时候到账。
4)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手续费收取规则
B端支付平台一般都是按笔收取手续费,包括入金环节(通常是支付、充值)与出金环节(通常是提现)。此外,有些第三方支付平台需要收取开通费用以及每年固定的维护费用,这些都是需要了解的。
渠道三:接入银行存管系统
在过往的文章中笔者曾经介绍电商平台如何规避“二清”问题,其中一种方式是接入银行存管系统。
即B2B电商平台在合作银行开设实体备付金监管账户,合作银行在监管账户下为参与平台交易的所有商户开立电子银行账户。
资金流转统统在该家银行自身系统内进行,实现资金在虚拟账户之间的流转。
而涉及到跨行清算时,合作银行可通过央行的大小额系统或者超级网银系统实现资金的跨行流转。
银行可以开出由买方转账给卖方的、能被司法机构和财税机构认可的电子回单证明。
2. 基于虚拟账户体系的支付模式
基于虚拟账户体系的支付模式,目的是要解决B2B支付平台的票税不符问题。
举个栗子,当企业 A 从企业 B 处购入产品,那么资金就必须从 A 的银行账户流入 B 的银行账户,银行电子回单显示的资金流就应该是 A → B。
但使用了第三方支付,由于存在了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备付金账户C。银行提供给企业A 的电子回单中呈现出来的就是 A → C,同时B的银行电子显示为 C → B。
由于合同注明的是A跟B之间的交易,但是实际的资金流确经过了C,这个给财务做账带来了困扰。
为了规避以上财务风险,我们在对接第三方支付平台或者银行存管系统时可以通过“有账户支付模式”来解决。
即订单支付与结算均是建立在买卖双方的虚拟账户基础上的,类似我们的支付宝钱包与微信钱包。
当我们在淘宝上使用支付宝余额支付订单并确认收货交易完成时,这笔钱实际上的流向就是从我的支付宝钱包转入卖家的支付宝钱包,支付宝再为我们开具电子回单,证明这笔交易确实是从我的支付宝流入卖家的支付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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