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对于p2p行业来说是整改的一年,自去年2015年12月底的暂行办法出台之后也宣告着p2p这个舶来品正在中国的国情下将全面向合规性转型。说到p2p合规性转型呢,大家会想到资金池、假标自融等问题,认为只要做到标的信息披露及真实性的合规p2p平台一般也就不会触碰到红线了。但今天p2p平台还面临另外一个合规性难题就是理财计划的合规性,了解p2p的人也知道其实p2p平台大多都会有理财计划,而且交易量是平台交易量占比的大头。
2016理财计划合规性改造必将是p2p平台的重头戏
首先确定的是理财计划在中国国情下p2p平台的市场中是不可获取的,因为p2p模式自引进中国以来就一直随着中国的国情不断发展壮大,传统的p2p 也叫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小额信贷业务,而第一单凭网络认证的小额信贷其实是难以获得资金的,第二投资人自身观望标的心态利率又太高期限太长不敢进,其实人们早已接受银行类型的理财产品有固定收益固定期限一般没有任何风险类型的产品。所以理财计划在p2p各大平台交易量是居高不下,很少平台凭借单纯的p2p业务有大规模的交易量,都是凭借理财计划快速发展壮大的,所以p2p平台是离不开理财计划的。
上面说到理财计划对于p2p平台的重要性所以理财计划合规性必将是p2p行业整改的重头戏,了解理财计划的人来说传统的理财计划从资金上说其实是很不合规的,投资人投入的钱直接进入了平台的账户,暂行办法中对于平台资金与用户资金必须实现分离的,然后是投向的不清晰,也就是投资人投入的资金去向不明,如果平台没有大问题万幸的收到了本金及收益。这个行业里最流行的一句话最能说明“你看中的是平台的收益,别人看重的却是你的本金”。
如何解决这一现状呢,互融云团队指出理财计划的新出路债权批量转让业务。
如果平台流量小传统p2p个人对个人小额信贷业务量也是非常有限的,在中国市场上有一些大量中小微企业具有海量的资金需求,这种资金需求一般放款快需要实地进行审核后方能放款,债权转让业务模式完全适应此放款需求。
首先在理财计划业务名称上可以包装为债权批量转让业务或者计划,简单说呢就是先有债权然后进行批量转让。也就是推出一个原始债权人的概念即利用债权所有人作为中转将债权批量打散转让给投资人就实现理财计划的合规性转型。从监管细则中不难发现其实没有提到债权转让业务的合规性细节意见,说明债权转让模式牌还是可以打的。具体实现方式就是将原始债权人信息、批量转让债权信息在理财计划招标详细中进行公示,让投资真实看到转让人及债权清单信息,这样平台的信息中介定位也是非常契合的。
原始债权人将审核通过后放款形成债权,然后通过p2p平台发布批量债权转让业务进行转让,承诺固定收益、固定期限将债权打散后转让给投资人,对于投资人来说有固定收益固定期限而且可以真实看到自己购买的债权清单及合同。另外投资人继续用钱或者到期时可以通过赎回形式也就是原始债权人回购购买的债权形式赎回理财资金及截止收益。最后平台只收取服务费、加入费用,从资金流转上做到平台不碰资金理财计划资金的合规性。
p2p平台系统的处理细节要求
从上面说的来看p2p平台运营貌似已经很完美了,但其实真实落实到p2p平台系统的数据处理能力的要求还是非常高的。
首先要做到先有债权也就是理财计划招标金额控制,所以发布理财计划的金额应按照名下债权剩余金额而且债权的期限也应完全覆盖理财计划的期限计算出一个可发布理财计划的金额,不能超过此金额否则会出现超发,到投资人的债权清单就会出现不足或者没有债权清单的情况。
其次要做到债权匹配的合规性,这里说下什么叫债权匹配,原始债权人名下有很多债权,投资人购买理财计划后,从起息日开始就应该给投资人出债权清单,债权清单尽可能金额打散尽可能匹配多的债权但是不能大于相关法律规定的个数,这个最好能自有变化设置。
最后要做到法律文书的合规性也就是债权转让合同,从源头开始原始债权人与借款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条款中必须增加一条债权人不需要通知借款人即可转让债权的条款,这样对债权批量转让业务中从源头就做到了合法,然后通过以上金额及债权匹配的合规性投资人即可起息后看到自己的债权清单列表,但必须配有债权转让合同,这样从法律上债权转让业务才真正形成,待到期后原始债权人依次回购债权当然这个回购行为也是债权转让业务模式,也是需要有债权转让合同的。
作为专业的互联网金融网贷系统提供商来说,互融云一直在探索平台运营的合规性,到目前为止互融云已经研发出一套完全符合网贷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的系统,能够使平台安全有效的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