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互联网用户提供药品信息等有偿服务的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互联网用户免费提供、共享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为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2018年2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起草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明确,将移动互联网上的药品销售行为纳入监管,线上销售的药品必须经过药监部门许可,才能在线上销售,线上销售药品的企业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才能在线上开展药品交易活动。
与实体药店药品销售相比,网上药品销售存在业务涉及范围广、隐蔽性强、取证难、监管难等问题,涉及的监管部门有食药监、电信、和等部门,给现行监管带来很大挑战。但是,“网络售药不管不行”,它影响范围更广、危害性更大。
2018年11月11日当天,医药健康品类销售额7分钟破亿元。那么医药行业想要在网上进行药品交易需要具备什么条件了?回答是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许可证是必须要办理的,这是打开互联网药品交易的敲门砖。
什么是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许可证?
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提供药品(包括器械、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交易服务的电子商务活动,企业从事该方面服务就需要申请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许可证。
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的经营范围
通过互联网提供药品(包括器械、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交易服务的电子商务活动,包括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机构直接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提供的服务,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通过自身网站与本企业成员之外的其他企业进行的互联网药品交易以及向个人消费者提供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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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许可证?
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提供药品(包括器械、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交易服务的电子商务活动,企业从事该方面服务就需要申请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许可证。
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的经营范围
通过互联网提供药品(包括器械、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交易服务的电子商务活动,包括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机构直接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提供的服务,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通过自身网站与本企业成员之外的其他企业进行的互联网药品交易以及向个人消费者提供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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