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5号)第八条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1年第5号)第七条特许人应当在与境内的被特许人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备案机关申请备案;《关于委托盟市商务局开展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的通知》
连锁加盟许可证申请材料:
1、备案申请书;
2、注册商业特许经营公司备案联系表;
3、注册商业特许经营公司直营店铺分布情况表;
4、注册商业特许经营公司加盟店铺分布情况表;
5、特许人的市场计划书;
6、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特许人承诺书;
7、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8、特许经营操作手册;
9、公司营业执照、商标
不办理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擅自开展业务有什么后果?
特许人不具申请条件,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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